安康市文广系统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考核办法
安文广发〔2014〕77号
安康市文化文物广电局关于
印发《安康市文广系统未成年人思想道德
建设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文广局、市直文广系统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为了加强对争创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集体工作考核,市局研究对此项工作实行单项考核。现将《安康市文广系统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考核办法》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安康市文化文物广电局
2014年5月8日
安康市文广系统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考核办法
为促进全市文广系统创争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集体工作实现预期目标,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参加创争工作的市局各科、局直各单位、各县区文广局。
二、考核内容
《全市文广系统创争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集体工作方案》确定的工作任务;创争工作领导小组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各参创单位创争工作要有方案、有总结、有对外宣传资料等。每项活动要按时开展、按时完成,要有安排、有图片或视频资料,要及时在市局网站进行报道。市局网站管理机构要确保相关稿件及时挂网。
三、考核方式
各参创单位按照市局通知时间对照《工作方案》和本《考核办法》进行自查自考,形成总结报告,并上报自查自考表。
由市文广局负责考核的工作机构通过网上考核,以及查阅资料、听取汇报,评价成效等方式进行考核。活动开展通过网上考核。考核机构要认真考核,对弄虚作假以及徇私舞弊的严肃处理。
考核结果报市局党组审定。
四、考核计分
总分为100分。
方案、总结各计10分。活动开展,网上考核, “规定动作”一项活动计15分,未按照时间要求完成的适当扣分; “自选动作”(《全市文广系统创争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集体工作方案》活动内容及形式以外直接相关的活动)一项活动计25分;“自选动作”在中省考核验收中受到肯定的,一项活动计50分。其他方面计5分。
市局各科未按时完成相关工作任务,每一项次扣10分。
五、结果运用
考核得分80分以上的取得表彰、奖励资格。
创争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集体工作,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占10分。
附件:自查、考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