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公文创发〔2019〕1号关于下达《县区2019年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目标责任考核指标》的通知
时间:2019年03月15日17时20分 作者:公共文化科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县区2019年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目标责任考核指标》已经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高度重视
全市全域全面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是市委、市政府关于文化建设的重大安排部署。今年的创建工作成效直接影响国家中期督查评估和评审验收。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落实“一把手” 创建工作组织领导责任,确保既定的年度目标责任指标任务全面完成。
二、 强化措施
各县区(管委会)紧扣《县区2019年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目标责任考核指标》,认真制定推进落实工作方案,并于 2019 年 3 月 30日 12时前报市创建办(电子公文平台)。要细化分解任务,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时间表、路线图,确保每项重点工作有措施、有时限、有责任人。
三、加强督办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加强与市创建办工作对接,抓好督查落实。市创建办、市考核办、市政府督查室将在6月份开展专项督查,督查结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对工作不力、敷衍塞责、进度滞后的单位和个人,由市创建办提请市政府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附:各县区2019年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目标责任考核指标.docx
安康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