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文化馆成立于1950年5月1日。总面积2670平方米,系公益性群众文化事业单位,归县政府下属的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局领导管理。现有工作人员7名,其中:副研究馆员1人,馆员2人,助理馆员4人,外聘荣誉馆员4人、文化志愿者5人,离退休干部5人。文化馆设有群文活动办公室、非遗保护办公室,音乐舞蹈办公室、美术书法办公室、摄影办公室、文学戏剧办公室。 紫阳县文化馆是紫阳县重要公共文化服务窗口单位,国家二级文化馆,被省艺术馆定为陕西省群众文化活动示范基地。2012年度荣获陕西省公共文化服务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单位,连续6年荣获安康市群文工作先进单位。2007年正式挂牌成立了非遗中心,成功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国家级保护项目1项(紫阳民歌),省级保护项目2项(紫阳茶制作技艺、紫阳蒸盆子传统技艺)、市级保护项目 13 项,县级保护项目 23 项。省级传承人3人(紫阳民歌2人,紫阳茶制作技艺1人)。 紫阳县文化馆肩负着组织开展群众文化活动,负责培训辅导群文骨干及广大文艺爱好者,繁荣群众文艺创作等各项任务。按照文化部、财政部《关于推进全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文件要求,我馆于2011年实现了免费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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