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文化文物广电局机关2016年预算说明
根据安康市市级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要求,现将我局2016年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中省关于文化文物、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文化文物、广播影视、新闻出版事业及产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积极推进全市文化文物广电领域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体制机制改革;负责文化文物、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科研及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和统筹安排事业建设经费预算。
(三)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宣传、文化艺术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广播电视宣传、文化艺术创作、舞台艺术精品工程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优秀新闻稿件及各类文化艺术、广播电视作品的创作、评选、推荐工作;指导管理全市文学、艺术事业和艺术表演团体以及对外文化交流和对外宣传工作。
(四)拟订全市广播电影电视事业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广播电视发射、节目传送、节目监测和安全播出管理;负责全市广播电视节目综合覆盖等重大事项的指导、协调和管理;建立健全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的长效机制,构建农村广播电视的公共服务体系;负责对全市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节目的业务监管;管理全市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负责全市电影发行、放映及音像制品和广播电视节目的交流进口管理工作。
(五)拟订全市文化广电产业发展规划,统筹、指导、协调全市文化产业发展;指导全市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艺品种,推进各门类艺术生产的发展;组织管理全市重大文化活动,制定全市性文化艺术比赛、评奖等活动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六)拟订全市文物保护及文博事业发展规划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实施文物古迹保护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优秀民族文化和地域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七)指导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对文化艺术及新闻出版经营活动和全市从事演艺、出版、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制作的民办机构的监管;负责对文化营业场所实行经营许可证管理和出版物市场管理;组织协调全市文化市场“扫黄打非”工作;指导查处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动的大案要案。
(八)负责新闻单位记者证的管理,负责媒体驻安分支机构和记者站的监管,协助查处违法新闻活动;负责全市著作权管理工作。
(九)指导管理全市对外文化交流和对外文化宣传工作。
(十)指导管理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系统有关协会、学会、研究会工作。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一)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繁荣文艺创作,加强地域文化研究、创作;加大公共文化产品供给,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加大项目建设力度,活跃群众文化。
(二)深化广播电视宣传工作,确保外宣和创优评优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三)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做好文物保护利用,进一步做好开发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
(四)文化产业发展工作。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加强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建设,加大文化产业扶持。
(五)依法行政工作。规范行政审批,强化市场管理,深化体制改革。
(六)大力推进文广系统自身建设。
三、单位基本情况
安康市文化文物广电局是市政府组成部门、市财政一级预算单位,主管全市文化文物广播影视新闻出版行政工作,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截止2015年底行政编制32个,工勤3人。实有在职人员29人,退休人员27人,遗属补助人员2人。内设政办科、文化科、产业科、艺术非遗科、文物科、宣传出版科、科技事业科七个科室。
四、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依据及测算说明
(一)人员经费。依照2015年12月底工资表,按国家工资福利相关政策核定的范围为单位实有正式职工,离退休在册人员。人员经费按市编办及市财政局规定的工资福利政策标准核定。
(二)日常公用经费。根据《安康市本级单位2016年部门预算表》预算定员定额核定标准及人数进行编制,年度收支预算平衡。
五、2016年预算收支情况
安康市文化文物广电局2016预算为3533184.00元。支出预算为3533184.00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337615.0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52569.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63000元。
六、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
2014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公开由各预算单位自行公开,公开各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从2015年起由主管部门统一公开,所以2015、2016年度均公开的为部门汇总数。 文广局机关2015年度商品服务支出预算为160000元,2016年度商务服务支出预算为463000元,增加原因主要为职工车补在商品服务支出中预算,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10760元。
附表:2016年单位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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