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群众艺术馆

时间:2023年08月15日08时21分 作者:

安康市群众艺术馆为安康市文化和旅游广电局下属副县级财政全额预算事业单位,加挂安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安康书画院牌子,实行三块牌子,一套机构。主要职责任务是:

1、贯彻执行中、省、市关于文化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开展各类群众文化活动和群众文化交流工作,普及科学文化艺术知识,为群众提供各种健康、有益的文化服务。

2、指导并组织开展全市群众文学、戏剧、音乐、舞蹈、美术、摄影、书法、故事、曲艺等群众文艺创作、展览活动和群众文化理论研究工作。

3、负责全市群众文化工作调研普及工作,组织开展全市群众文化艺术辅导和艺术人才队伍培训工作。

4、受上级委托提出文化艺术比赛、考级、评奖等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5、搜集、整理、研究民族民间优秀文化遗产和群众文化艺术资料,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

6、整合文化资源面向社会免费开放,组织开展全市对外文化交流活动。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鼓楼街126号

联系电话:0915——3220853

  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8:00—20:00,周六周日9:00—18:00



版权所有:安康市文化和旅游广电局  办公地址:安康市汉滨区滨江大道1号建设大厦  邮编:725000
电话:0915-3358100  邮箱:ankangguangdian@163.com  
备案编号:陕ICP备19009470号-2 网站标识码:6109000024

陕公网安备 6109020200007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