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文广局规划局住建局关于加强有线广播电视设施建设管理确保广播电视安全传输的通知

时间:2016年01月13日08时13分 作者:

  

 

安文广发〔2011181

 

关于加强有线广播电视设施建设管理

确保广播电视安全传输的通知

 

各县区文广局、住建(建设)局、规划局,市广电网络公司,市各开发建设单位、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做出了《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广播电视和广电网络是党和政府重要的宣传舆论工具和文化事业阵地,对于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促进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和信息安全及发展现代传播体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为认真贯彻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确保中、省、市、县广播电视节目的有效覆盖,特别是充分发挥市、县广播电视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促进作用,为全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强大的舆论和智力支持,根据中、省、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有线广播电视设施建设管理工作重申一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充分认识做好有线电视设施建设管理和安全管理的重要意义。我市有线电视网络既承担把中、省、市、县党委、政府的声音传播到千家万户的重要职能,又肩负政治安全、文化安全和信息安全的重大责任。对此各有关单位要予以足够重视。2002年国家广电总局和建设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有线广播电视设施建设管理确保有线广播电视安全传输的通知》(广发技字[2002]29号),2009年发改委、国家广电总局印发了《关于加强有线电视收费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2201号),陕西省物价局印发了《关于规范全省有线电视入户工本材料费的通知》(陕价经发[2009]111号),2006年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实施意见的通知》(安政发[2006]17号),这些文件对有线广播电视网络传输覆盖、线缆入地、路由规划、工程施工、技术标准、竣工管理、工材费收取等作了明确规定。各建设单位、房地产开发企业、相关企事业单位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二、各建筑设计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化条文》(广播电影电视部分)建标[2000]244号、广播电影电视行业技术标准和验收规范等法律、法规文件,在进行房屋建筑设计工程时必须按照广播电视部门的技术标准和要求,设置有线广播电视设施。

三、房屋建筑工程竣工后,各级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2号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和《广播电影电视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GY/T5006-2010管理办法,将新建设房屋广播电视设施一并纳入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内容。开发建设单位按照陕价经发[2009]111号文件规定,将有线电视入户工本材料费、初装费一次性记入房价,统一向广电网络公司交纳。

四、已建成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和小区物业管理单位要积极支持广电网络各项工程建设施工;对需进入住宅小区进行有线数字电视网络双向化升级改造的工程施工,不得设置障碍和收取管理费用,并提供方便予以配合,相关改造费用由广电网络公司承担。

五、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要加大执法力度,对不按规划设计要求实施广播电视设施工程和私拉乱接,非法违规安装广播电视视频传输、接收设施等行为的,要及时严厉查处,为广播电视的安全播出和中、省、市、县节目覆盖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各级文化广电、规划、住建部门要密切合作,互相配合,共同做好有线广播电视网络建设管理和网络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中、省、市、县节目覆盖和广播电视网络安全。

 

安康市文化文物广电局      安康市城乡建设规划局

   

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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