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滨区完成第六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标志碑制作树立工作
时间:2015年11月20日08时26分 作者:
11月20日,汉滨区文物管理所为辖区内7个第六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制作了保护标志碑并全部安装到位。
此次文物保护标志碑均按国家标准统一定制,碑上明确注明文物保护单位的名称、保护级别、公布机关、公布时间、保护范围以及建设控制地带等内容。整个标志坚固牢靠,美观大方,字体清晰流畅。既起到了保护文物的标志、警示作用,又可以使人们直观醒目地了解到所保护的文物对象、内容、价值及保护的措施,也为各文物点增加了文化内涵、提高了游览观赏价值。
建立文保单位标志说明是落实文物保护单位“四有”档案建设工作的具体要求,对持续深化文物保护宣传,依法保护文物,不断加大文物保护力度,推动文物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都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