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浙江省金华市两地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能力提升交流协作工作正式启动

时间:2015年02月10日16时11分 作者:

为深入贯彻落实文化部、陕西省文化厅关于中西部地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提升和支持西部地区文化执法人才培养的战略部署,大力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专业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近日,在浙江省金华市文广局、金华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大力支持下,陕西省安康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结合实际,精心谋划,制定出台了《20142016安康、金华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能力提升交流协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了两地交流合作的具体内容、实施步骤、保障措施。该方案的出台,为安康、金华两地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全方位、深层次的交流合作,建立完善两地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交流合作的长效机制,提升两地综合执法能力和水平,打下了坚实基础,也标志着两地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能力提升交流协作工作正式启动。

据了解,此次安康、金华两地文化市场交流合作,重点围绕文化部《行动计划》确定的目标和要求,就综合性法规、案件办理、文书制作、立卷归档、产品识别、平台建设等 6 个方面建立合作机制, 积极开展交流合作。一是举办交流培训。金华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及文化行政综合执法支队每年组织 1 次综合执法业务骨干培训, 邀请安康市文化文物广电局及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参加。至2016 年底,金华市为安康市培训文化市场执法业务人员不少于25人次。二是提供骨干师资。根据安康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需求,从金华市文化行政综合执法支队、各县(区)大队选派8 名综合执法业务骨干赴安康市开展培训,每年举办 1 期业务培训班,每期时间不少于2 天,帮带人数不少于80 人次。三是开展以案施训。金华市文化行政综合执法支队每年组织1 次以现场培训、联合办案为主的实战训练,邀请安康市执法人员参与研究学习,增强办案能力。四是驻队学习交流。安康、金华两地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围绕文化市场执法实务及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系统建设,选择相关专题,互派一线执法机构骨干及技术人员进行工作协作,相互借鉴经验、开阔视野、取长补短,共同提高。金华市每年选派 9 名业务骨干到安康市帮助工作,时间为15 天,帮带不少于20 人次。 安康市每年选派12 名执法业务骨干采取顶岗锻炼、跟班学习、以案施训等形式到金华市文化行政综合执法支队相关岗位参与日常执法工作,时间不少于15 天。五是开展案卷评查。金华市每年组织不少于 1 次案卷评查或抽查,邀请安康市参与案卷评查学习交流,并选派骨干赴安康市进行评查交流指导。六是开展网络交流。两地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采取开设网上交流平台、建立执法交流 QQ 群等方式,经常性地交流工作情况。

通过“请进来、走出去,市对市、机构对机构,一对一结对子”的形式,深入开展合作交流,旨在锻炼培养执法业务骨干和专业人才,建立完善安康、金华两地文化执法队伍交流合作长效机制,全面提升两地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和战斗力,力争通过三年左右的努力,形成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同提高、协调发展的两地交流合作格局,推动两地文化执法工作队伍建设科学发展,为两地的文化市场繁荣与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版权所有:安康市文化和旅游广电局  办公地址:安康市汉滨区滨江大道1号建设大厦  邮编:725000
电话:0915-3358100  邮箱:ankangguangdian@163.com  
备案编号:陕ICP备19009470号-2 网站标识码:6109000024

陕公网安备 6109020200007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