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文广局:积极开展乡镇文物安全保护宣传活动

时间:2014年12月08日17时22分 作者:

128,平利县文化文物广电局结合文物工作职能,积极组织县文物管理所、兴隆镇文化站做好乡镇文物安全保护宣传工作。

此次活动主要由县文物管理所、兴隆镇文化站在兴隆镇采取悬挂横幅、设立宣传点、分发宣传册宣传彩页、运用多媒体设备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以普及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陕西省文物保护条例》为主。活动中,县文管所在现场设立宣讲点,悬挂文物安全宣传条幅,通过多媒体设备向广大群众宣传介绍文物保护知识、法律法规、文博相关知识等。通过这次宣传活动,进一步普及了文物保护知识和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使广大群众对文物法律法规有了进一步了解,对保护文化遗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对于提高全民参与保护文化遗产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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