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群艺馆2014年收支预算说明

时间:2014年11月18日16时17分 作者:

根据《 根据安康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安康市部门决算批复及部门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安财库〔201416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单位2014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安康市群众艺术馆是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隶属于安康市文化文物广电局,馆内设培训辅导部、社团文化活动组织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部、免费开放服务中心、办公室等。

主要职能是策划、组织开展全市群众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基层群众文化馆、站业务工作;开展群众文化艺术辅导、培训工作;开展群众文化艺术的理论研究和调查工作;以艺术形式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文艺形式展现本地区人民生活的新风貌;挖掘、整理、宣传本地区特色文化;帮助、扶持、指导我市优秀文艺社团、文艺骨干;负责建立本市群众文化艺术活动档案、人才档案,撰写群众文化艺术志等。

二、主要工作任务

2014年一季度召开全市群文工作会议,举行了群艺之声春节演出活动;二季度召开全市群文干部培训会议,征集《美丽中国我的家儿童画册》全国少儿美术大赛作品;三季度举行陕南民歌大赛安康赛区选拔赛,业务干部赴周边省市文化交流活动(西藏、十堰)等,暑期开展留守儿童少儿美术班、编辑出版《美丽中国我的家儿童画册》,少儿舞蹈班、成人美术班的免费培训,赴省参加陕南民歌大赛、技能大赛、《美丽中国我的家》全国少儿书画展在陕西省图书馆展出,香溪洞风景区社团文艺展演活动等;四季度策划并举行陕甘川豫鄂毗邻地区群众文艺展演活动,开展成人美术培训班、舞蹈班等。常年开展成人合唱声乐培训班,社团舞蹈辅导,

三、部门基本情况

安康市群众艺术馆位于安康市汉滨区鼓楼街126号,全额拨款文化事业单位,占地面积8696㎡,建筑面积9000.事业编制40人,在职40人,其中正高级职称1人,副高级职称9人,中级职称19人;初级职称及其他11人,退休职工45人,遗属补助9人。年末单位固定资产账面数1255万元,其中房屋1145万元。

四、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依据及测算说明

安康市群艺馆属于全额拨款文化事业单位,人员经费按市编办及市财政局规定的工资福利政策标准核定,核定的范围为单位实有正式职工(含工勤人员)40人,退休人员45人,遗属补助9人。日常公用经费根据《安康市本级单位2014年部门预算》预算定员定额标准测算。年度收支预算平衡。

五、2014年预算收支情况

安康市群艺馆2014年收入预算为 4315406.00元,其中:财政预算拨款收入4315406.00元;支出预算为4315406.00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131738.0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183668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万元。

附表:

 

安康市群众艺术馆(部门)2014年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元

     

    

  

预算书

  

预算书

一、财政预算拨款收入

441540600

一、基本支出

441540600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

 

1、工资福利支出

2131738.00

三、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收入

2183668.00

四、房屋及设备出租收入

 

3、日常功用经费

100000.00

五、其他收入

 

二、项目支出

 

六、上年结余收入

 

三、结转下年

 

本年收入合计

441540600

本年支出合计

441540600

 

2014年部门(单位)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

填报单位:           

安康市群众艺术馆                                单位:元

         

                   

         

   

财政安排

自筹安排

一、人员经费

4315406

4315406

 

 

(一)工资福利支出

2131738

2131738

 

 

1.基本工资

722976

722976

 

含按月代发(或自发)工资的全部项目

   i. 代发

722976

722976

 

 

   ii.未代发

 

 

 

 

2.津贴补贴

 

 

 

安纪发(2010)36号文件标准

   i.代发

 

 

 

 

   ii.未代发

 

 

 

 

3.绩效工资

1408762

1408762

 

人事部门审批的绩效工资总量

   i.代发

 

 

 

 

   ii.未代发

1408762

1408762

 

 

4.年终一次性奖金

 

 

 

仅指行政在职人员(按12月份基本工资计算)

5.医改补贴

 

 

 

全额单位由财政统一预算、直拨社保经办中心

6.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7.准聘长聘人员报酬

 

 

 

工资500/月、养老医补100/月、生活补贴950/

8.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9.保留的特殊性岗位津贴

 

 

 

安纪发(2007)15号文件标准注明项目

10.警衔津贴

 

 

 

 

(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183668

424608

 

 

1.离退休费

791760

140274

 

含按月代发(或自发)工资的全部项目

   i.代发

791760

140274

 

 

   ii.未代发

 

 

 

 

2.离退休人员其他费用

 

 

 

含加发工资、活动经费、电话费等

3.行政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

 

 

 

安纪发(2010)36号文件标准

   i.代发

 

 

 

 

   ii.未代发

 

 

 

 

4.事业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

1222560

1222560

 

安纪发(2010)36号文件标准

   i.代发

 

 

 

 

   ii.未代发

1222560 

1222560 

 

 

5.降温费

46920

46920

 

年人均552

6.取暖费

71000

71000

 

年人均800元、950元、1100

7.标准福利费

3060

3060

 

年人均36

8.工会会费

7748

7748

 

年工资总额的2%(40%统一划缴市总工会)

9.遗属补助

37800

37800

 

 

1060年代精减人员补助

 

 

 

 

11.特困生救助金

 

 

 

暂按上年财政补助数填列

12.福利院民补助

 

 

 

 

13.士兵伙食补助

 

 

 

 

14.运动员伙食补助

 

 

 

 

15.独生子女费

1020

1020

 

 

16.离休人员办公费

 

 

 

 

17.离休人员特需费

 

 

 

 

18.住房公积金补贴(在职)

 

 

 

 

19.住房公积金补贴(离退)

 

 

 

 

20.退休人员办公费

1800

1800

 

 

21.伤残人员补贴

 

 

 

 

22.其它个人经费

 

 

 

应注明项目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100000

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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