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科政风行风建设承诺书

时间:2013年04月15日10时04分 作者:

一、忠诚文物事业。以保护文化遗产、弘扬中华文化为己任;以奉献社会、服务人民为宗旨。

二、严格依法履责。坚决贯彻文物工作方针,坚定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陕西省文物保护条例》,勇于同文物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三、追求科学精神。尊重知识、尊重人才,遵循规律,求真务实,改革创新。

四、恪尽职业操守。不收藏文物,不买卖文物,不违规占用文物及资料,不以文物、博物馆职业身份牟取私利。

五、树立文明新风。自觉遵纪守法,践行社会公德,艰苦奋斗,甘于奉献。

六、热忱服务群众。对来信来访,做到热情接待,耐心听询,认真受理。属于职责范围内的,要按规定及时办理;不能办理的,要向当事人解释说明清楚,并告知能办理或接受咨询的部门或单位。

监督电话:3358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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