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县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顺利结束
从旬阳县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办公室了解到,旬阳县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目前已顺利结束。共普查登记文物2989件/组,实际数量9834件。据悉,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自启动以来,作为这次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试点之一的旬阳县,该县政府对此高度重视。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按照省市普查工作要求,加强领导,认真安排,强化措施,确保了这项工作顺利进行并取得实质性成果。一是该县政府编制了《旬阳县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职责,规定了普查范围及内容,安排部署了各阶段的工作任务。同时,成立了由分管副县长挂帅,县政府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办、县委宣传部以及县文化文物、发改、财政、国土等二十多个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设立了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县文化文物旅游广电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负责,为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二是该县政府办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县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对全县普查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并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为确保普查工作落在实处,还组建成立了由县文物管理所、博物馆、文化站站长为主的普查队;三是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为了扎实搞好全县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作为此次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的组织者和实施者的该县文化文物旅游广电局,采取早谋划,抓培训、强重点、促协调的工作方法,狠抓落实,广泛宣传,营造普查氛围,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并充分运用报纸、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有效途径,深入开展宣传工作。一是在县电视台开设专题栏目,对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的背景、特点、意义、方式等各方面的内容,从多角度开展宣传报道。二是在县文化文物旅游信息网建立了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专题报道,县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办公室及时处理网站收集的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线索、意见建议和普查动态,及时公布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相关信息,使网站成为广大干群了解全县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进度、成果的重要互动平台。三是累计发放保护文化遗产宣传材料1000多份,《文物保护法》、《陕西省文物保护条例》2000多份,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真正了解了文化遗产保护和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的重要性。有效地增强了广大干群“文化遗产,人人保护;保护成果,人人共享”的文化遗产保护责任感。
(三)科学安排、夯实责任。该县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启动以后,领导小组在明确工作职责的同时,抓住关键环节和重要部位,强化工作力度,做实做好普查工作,为全县各部门提供技术服务和示范引导。该县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县文物普查工作进行了分工,加强部门分工协作,夯实了工作责任。文化文物部门牵头做好全县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组织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文物收藏单位开展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做好各级国有图书馆收藏的古籍等可移动文物的普查工作;档案部门配合做好全县各级国有档案馆收藏的具有文物价值的档案等可移动文物的普查工作;教体部门配合做好全县各级国有教育机构收藏的可移动文物的普查工作;民政部门配合做好全县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收藏的国有可移动文物的普查工作;经贸部门配合做好全县工业系统收藏的国有可移动文物的普查工作;财政部门负责普查经费预算审核、安排和拨付,并监督经费使用情况;其他相关部门要按照普查要求,配合做好本部门、本系统的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为了做好本次普查工作,该县普查办选调骨干力量成立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队。全体普查队员顶酷暑,战高温,加班加点,不畏艰辛,分赴全县22个镇、30多个党政、企事业单位调查摸底,确定范围,督促、指导并亲自上手量尺寸、称重量、填表格,确保了全县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扎实顺利推进和保质保量并如期完成。
(四)普查扎实、成果丰硕。这次普查工作,该县采取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该县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县对部门年度绩效考核范围,为普查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在普查工作开展以来,领导小组及时做好汇报,取得领导的大力支持,做好上下衔接工作。为保障普查顺利进行,该县政府从经费方面进行大力支持,县博物馆抽调专人进行普查。省、市文物普查专家组检查该县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时,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填写规范,用语准确,符合要求,为全省普查工作做出了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