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县召开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动员暨业务培训会

时间:2012年07月04日10时59分 作者:

为全面掌握我国国有可移动文物的基本情况,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1219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安政办发[2012]38号)精神。旬阳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及时制定并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县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旬政办发[2012]86号),全面启动实施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

近期,组织召开了全县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动员会暨业务培训会。22个镇文化站长及县政协办、纪委办、宣传部、档案局等17个县直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此次培训。会议由县文化文物旅游广电局局长何家立主持,县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组长、县政府副县长王拥军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

会议对全县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了普查工作的意义、目标任务、宣布了普查工作的组织机构,并对阶段工作任务进行了安排。

培训会上,旬阳县博物馆保管部主任李宏波就收藏单位名录建档备案工作规范、定名标准、分类标准、计量标准、普查表格填写规范要求做了详实地讲解和说明。通过专题辅导、讨论交流、模拟训练等方式,重点提高学员文物的认知水平和普查技能,使培训人员进一步认清做好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的重要意义,明确了肩负的重要责任,掌握文物和文物普查的基本知识、普查目标和范围、普查内容和任务、普查标准和规范,以及普查软件的操作使用等内容,为按时间、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会议要求各单位要按照《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标准与规范》的相关规定,对本行业、本单位收藏的具有历史价值、艺术价值、科学价值、可移动文物进行全国的调查登记。并确定专人负责,严格按照各阶段的工作部署,认真开展普查。

最后,王拥军副县长强调: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领会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是继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和馆藏文物调查及数据库管理系统建设之后,我国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又一次重要的国情国力调查,是确保国家历史文化遗产安全的重要措施,也是我县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二要按照规定时间、规定标准、规定程序,完成属地管理范围内各文物点的权属确认、四界勘查、信息录入等工作。三是要组建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具体负责本系统内的普查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工作,真正将此项工作落实在行动上。

会后博物馆将成立普查领导小组加强本县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国有可移动文物信息采集的督促、指导和服务。同时将我馆的专业人员分三组赴我县22个镇及17个县直部门、企事业单位进行可移动文物普查相关知识宣传和普查的督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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