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群众艺术馆、汉滨区文化馆在全国第三次文化馆评估定级中被命名为“一级文化馆”

时间:2011年12月02日16时25分 作者:

为进一步加强对文化馆事业的管理,充分发挥文化馆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文化部于2011年上半年在全国开展了第三次县级以上文化馆的评估定级工作。1121,文化部确定全国2028个文化馆达到三级馆以上文化馆标准,安康市群众艺术馆、汉滨区文化馆被命名为“一级文化馆”。

近几年,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和市文化文物广电局正确领导下,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实现了新突破,各级文化馆不断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方式,全面推进文化馆免费开放和服务,有效地提高了公共文化服务的质量,公共文化服务的策划能力、组织能力、服务能力不断提升。

在这次评估定级中陕西省有68个县级以上文化馆达到标准,进入等级馆。被命名的“一级文化馆”全省有9个,“二级文化馆”有19个,“三级文化馆”有40个。我市汉阴县文化馆、紫阳县文化馆、旬阳县文化馆、白河县文化馆被评为“二级文化馆”;石泉县文化馆,宁陕县文化馆,岚皋县文化馆,平利县文化馆被评为“三级文化馆”。(镇坪县文化馆因正在搬迁中,故未参加此次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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