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非遗中心宣传贯彻《非遗法》暨振兴汉调二黄座谈会在安康市群艺馆举行
时间:2011年06月23日14时26分 作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以下简称“非遗法” )今年2月25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公布,于6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部法律对非遗的调查、代表性项目名录、传承与传播、法律责任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该法的实施是中国非遗保护工作的重大进展,从此中华民族的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进入依法保护的轨道。
安康市群艺馆馆长、非遗中心主任周墙,汉滨区文化馆馆长、非遗中心主任蒋典军组织两馆干部学习《非遗法》并做了详细解读。座谈会上两馆干部统一认识、明确目标将以《非遗法》的颁布和实施为契机,做好汉调二黄的振兴及传承等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