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县李斌同志喜获陕西省“十一五”期间群众保护文物先进个人
时间:2011年06月20日14时50分 作者:
近日,陕西省在宝鸡眉县召开全省“十一五”期间群众保护文物先进个人表彰大会,旬阳县城关镇老城社区群众文物保护员李斌同志喜获省文物局表彰,被授予“‘十一五’期间陕西省群众保护文物先进个人”。这是全省表彰的15名先进群众文物保护员中安康市唯一获此殊荣的个人。
在群众保护文物工作中,李斌除了严格遵守《文物保护法》、《陕西省文物保护条例》相关法律法规外,还充分利用老城社区主任的优势,利用走家访户的闲暇时间,向社区周边的广大居民进行义务宣传文物法律法规。在县博物馆扩建项目建设上,李斌舍小家顾大家,在充分发挥社区主任职权的基础上,利用个人关系、家属关系,积极协助拆迁办公室全力做好扩建区域居民搬迁安置工作。
李斌说:文物是先祖给我们留下的宝贵文化遗产,作为一名社区主任和群众文物保护员,靠一己之力是没有能力把区域内的各个文化遗迹修缮好,但有能力保护现状而不被拆毁。保护文物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和社会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