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和文物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年08月13日17时05分 作者:文物科

各县区文化和旅游广电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安委办关于“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和公安部、国家文物局关于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有关要求,切实加强和改进文物消防安全,严厉打击和防范文物犯罪,有效预防和遏制文物火灾事故发生,切实保护文物安全,以实际行动迎接省督导检查组检查抽查,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环境,决定2019年8月至9月,在全市开展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和文物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9年8月14日至8月30日

  二、检查范围

  具有安全风险的不可移动文物、各级博物馆和纪念馆等文物收藏单位。重点检查古建筑群、近现代代表性建筑、传统村落、宗教活动场所、博物馆、文博开放单位和文物保护工程工地等安全风险诱因较多的单位和场所以及田野文物。重点督查市文化和旅游广电局《关于印发<全市文物建筑火灾隐患排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文旅广发〔2019〕120号)、全国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部署电视电话会议(7月31日)贯彻落实情况。

  三、检查方式

  采取明查暗访、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检查分组

  检查组分两个组开展检查工作。

  第一组

  组  长:周高信  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

  成  员:张继锋  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主任科员

          苏  鹏  市消防支队防火处参谋

          王晓华  市文化和旅游广电局主任科员(联系电话:13772227876)

          张  磊  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执法队员

  检查单位:紫阳县、岚皋县、平利县、镇坪县、旬阳县、安康博物馆。

  第二组

  组  长:施昌成  安康博物馆馆长

  成  员:吴  斌  紫阳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中队长

          张  鹏  市消防支队防火处助理工程师

          徐  洁  市文化和旅游广电局副主任科员(联系电话:13992583931)

          杨木易  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一队队长

  检查单位:汉滨区、汉阴县、石泉县、宁陕县、白河县、市藏一角博物馆。

  五、有关要求

  1.按照国务院安委办关于“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和7月31日公安部、国家文物局召开的全国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电视电话要求,重点检查发现文物建筑火灾隐患和文博单位、田野文物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实地督导,夯实责任,采取有力措施,预防文物犯罪和火灾事故,确保文物安全。

  2.各检查组要结合工作实际,统筹安排好检查时间和路线,深入一线,掌握实情,对发现问题较为突出的县区,要召开检查反馈会,逐项列出问题清单,下达整改通知书照单整改。

  3.检查期间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实施细则,车辆从局机关及局属单位统筹安排。


安康市文化和旅游广电局      安康市公安局   安康市消防支队

                         

2019年8月13日

版权所有:安康市文化和旅游广电局  办公地址:安康市汉滨区滨江大道1号建设大厦  邮编:725000
电话:0915-3358100  邮箱:ankangguangdian@163.com  
备案编号:陕ICP备19009470号-2 网站标识码:6109000024

陕公网安备 6109020200007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