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文化和旅游广电局关于对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7号建议的复函
尊敬的乔永信代表:
您在安康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引导民宿健康发展,助力乡村旅游发展的建议》已收悉,结合我局工作职能职责,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市生态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出的宝贵意见。您提出的关于引导民宿健康发展助力乡村旅游发展的建议,从价格定位、服务质量、安全管理等方面,客观分析了我市民宿产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给予工作建议,对我市民宿产业发展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借鉴吸收,并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坚持规划引领,推动产业发展
市旅发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旅游民宿发展的实施意见》,把发展民宿经济作为生态旅游发展的重要支点,加快谋划、布局、建设一批精品民宿和山居酒店,培育一批有市场影响力的民宿品牌。同时将旅游民宿建设纳入市对县生态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年度考核。各县(市、区)、开发区将民宿发展纳入县域生态旅游发展规划、和美乡村建设、传统村落保护的重要内容,把民宿作为当地经济新型产业精心培育,相继出台了关于支持民宿发展的生态旅游奖励办法,鼓励和引导民宿产业高质量发展。截至目前,全市现有旅游民宿253家,计划至2025年底,全市旅游民宿达500家,初步形成布局合理、规模适度、内涵丰富、特色鲜明、服务优质的民宿发展格局。
二、强化宣传推介,提升品牌知名度
择优推荐100家具有地方特色、规模适度、品质较高、服务优质、运营良好的旅游民宿,制作旅游民宿宣传片,通过新媒体矩阵常态化开展对外宣传推介。今年1月,在西安举行全域民宿项目招商精准对接会,发布民宿招商项目和各县(市、区)支持民宿发展的政策措施,岚皋县、宁陕县就民宿项目招商作专题推介。现场签约民宿建设项目17个,签约总金额10.55亿元。
三、深入调查研究,完善行业标准
自今年2月份以来,我局启动制定了安康市旅游民宿等地方标准,先后组织院校专家、有关行业部门、民宿业主代表开展多次座谈研讨,并赴各县(市、区)开展实地调研。同时积极对接省、市市场监管部门,积极开展标准立项、内容审查、项目评审、标准起草等各项工作。目前已完成《安康市精品旅游民宿建设与运营服务规范》《安康市农家民居建设与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并按照有关程序开展意见征求、专家评审、报批发布等工作。
四、加强规范引导,强化安全意识
在民宿建设之初,加强引导民宿业主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指导完善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燃气安全等责任制度及应急预案。同时,将民宿安全管理纳入等级培育、申报、评定全过程,作为一票否决项。建立民宿游客反馈机制,认真处置游客投诉,全面提升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适时组织成立旅游民宿协会,加强行业自治,开展依法诚信经营,营造良好、和谐的民宿发展环境。
五、加大监管力度,规范市场秩序
持续用好局领导分片包抓工作机制,在节假日、重点时段,深入各县(市、区)开展常态化督导检查和暗访检查,不断加强旅游民宿环境卫生、生态环保管理,落实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监管责任。会同市场监管、发改等有关部门加大对民宿门市价格监测力度,确保全市旅游民宿线上、线下价格涨(降)幅均在合理范围内。
六、加强业务培训,提升服务质量
完善制定旅游服务质量提升方案,指导各县(市、区)加大民宿管家服务培训,推进民宿产业链配套服务,全面提升安康民宿发展质量水平。积极向省厅争取“数字木兰”民宿管家培训名额,2023年至今已组织100余名民宿管家及相关从业人员参加培训,提升了民宿从业人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近期将组织开展全市旅游民宿从业人员技能服务培训。严格贯彻落实中省制定出台的旅游民宿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标准及有关管理制度,大力开展旅游民宿等级评定,今年已审报全家甲级旅游民宿2家、丙级旅游民宿7家。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安康旅游的关心和支持!
安康市文化和旅游广电局
2024年8月5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安康市文化和旅游广电局0915-3208880)
98关于安康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7号建议的回复(定).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