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文化和旅游广电局 关于做好陕西广播影视奖2022年度广播电视节目奖参评作品评选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年02月16日14时12分 作者:
文件名称 安康市文化和旅游广电局 关于做好陕西广播影视奖2022年度广播电视节目奖参评作品评选申报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szfgzbmswhhlygdj/2023-0070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市文化和旅游广电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安文旅广发〔2023〕11号 成文日期: 2023年02月16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3年02月16日14时12分

各县(市)文旅广电局,安康市广播电视台:

按照省广电局《关于做好陕西广播影视奖2022年度广播电视节目奖评选申报工作的通知》(陕广电宣〔2023〕4号)要求,现将我市参评作品评选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项目

(一)广播电视新闻类下设项目

1.消息:含短消息(1分30秒以内)、长消息(4分钟以内)、超长消息(4分钟以上,该类消息在获奖名额中不超过1个)。主创人员指策划、采编、摄录制作、配音解说等。广播作品署名以4人为限,电视作品署名以6人为限,超过按“集体”申报。

2.系列(连续、组合)报道:每件作品报送不少于3集,播出时间跨年度的,按作品开始播出的年度申报。本评选项目不包括栏目、系列评论,不含事后将一段时间内分散播出的主题报道或将内容相关的报道集纳在一起的作品。主创人员指策划、采编、摄录制作、配音解说等。广播作品署名以6人为限,电视作品署名以10人为限,超过按“集体”申报。

3.评论:评论节目是指对新闻事件、热点话题、社会现象等进行分析和说理的新闻作品,包括以评论为主的评述性节目。含广播评论节目(10分钟以内)、广播评论性专稿(20分钟以内)、电视评论节目、电视评论性专题片(20分钟以内)。主创人员指策划、采编、摄录制作、配音解说等。广播作品署名以4人为限,电视作品署名以6人为限,超过按“集体”申报。

4.专题:含新闻专题和社教专题,题材不限。专题节目是指从不同角度报道、分析同一新闻事件、新闻人物、社会现象的作品,包括深度报道、解释性报道、调查性报道、新闻特写、新闻综述、新闻纪录片、系列片等。广播专题时长30分钟以内,电视专题时长45分钟以内,纪录片时长不限。主创人员指策划、采编、摄录制作、配音解说等。广播作品署名以6人为限,电视作品署名以8人为限,超过按“集体”申报。

5.新闻现场直播:与重大新闻事件或突发事件的发生和发展同步采集现场信号并播出,集现场报道、背景介绍与事态分析等元素于一体的新闻作品。要求必须以新闻现场音像信号为直播主体。同等条件下,现场信号为本台自采的占优。对同一新闻事件进行的间断性直播选取其中1个完整直播段参评,时长不限。本评选项目不包括纪念会、报告会、文艺演出、工程庆典、剪彩仪式、活动开幕式和以演播室直播谈话为主体的作品。跨年直播的节目按开始的年度申报。参评作品需在参评推荐表后附1份1000字以内的直播简介,包括直播意义、直播流程和规模、直播点设定和社会影响等内容。主创人员指策划、采编、摄录制作、配音解说等,广播作品署名以8人为限,电视作品署名以10人为限,超过按“集体”申报。

6.优秀栏目:含新闻栏目、社教栏目。要求已连续播出一年以上(不含一年),时长不限。栏目应有固定名称、标识。主创人员包括策划、采编、摄录制作、主持人等,广播作品署名以6人为限,电视作品署名以8人为限,超过按“集体”申报。

要求报送文字材料: (1)年度工作总结(1000字以内,含栏目创办时间、所在频率、首播时段、定位创新、收听率、占有率、满意度排名等); (2)选送年度播出的10个选题; (3)上、下半年各一个代表作品及文字稿。该代表作不得再参评本届陕西广播电视奖其他项目评选。一旦获奖,即视为该栏目整体获奖。

7.访谈节目:主持人与嘉宾就公众关注的新闻人物、新闻事件和热点话题进行讨论的谈话节目和新闻人物访谈节目。要求节目总时长不超过1小时,主持人与嘉宾现场交流谈话占整个节目时长不少于2/3。主创人员是指策划、采编、摄录制作、主持人等,广播作品署名以7人为限,电视作品署名以8人为限,超过按“集体”申报。

8.节目编排:常设的以动态消息为主的集纳式新闻栏目编排作品。时长不限。本项目主创人员是指责任编辑(不含参与制作该档节目内容的记者、摄像、播音、主持等),超过3人按“集体”申报。

(二)广播文艺类下设项目

1.音乐节目:音乐专题、音乐板块、音乐欣赏、音乐人物以及其他形式的音乐作品,时长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主创人员是指策划、采制、主持人等,署名以4人为限,超过按“集体”申报。

2.文学节目:人物评介、作品欣赏、知识介绍及文学评论等各类文学专题、文学板块或配乐广播文学节目,时长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主创人员是指策划、采制、主持人等,署名以4人为限,超过按“集体”申报。

3.戏曲节目:戏曲专题、戏曲板块、戏曲故事、戏曲录音剪辑、戏曲广播剧节目等,其中戏曲专题、戏曲板块时长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 戏曲故事、戏曲录音剪辑、戏曲广播剧时长60分钟以内(含60分钟)。主创人员是指策划、采制、主持人等,署名以4人为限,超过按“集体”申报。

4.长篇连播节目:含中、长篇小说、传记文学、纪实文学、报告文学或中、长篇连播评书,报送2集,时长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主创人员是指策划、采制、主持人等,署名以4人为限,超过按“集体”申报。

5.综艺节目:含专题、板块、文艺晚会、影视剧录音剪辑等,报送完整节目,时长不限,审听60分钟。主创人员是指策划、导演、制作、主持人等,署名以6人为限,超过按“集体”申报。

6.少儿节目:节目要求原创,具有知识性、趣味性、创新性等特点,符合少年儿童的心理成长需求和欣赏特点,时间不限。主创人员是指策划、采制、主持人等,署名以4人为限,超过按“集体”申报。

7.广播剧:分单本剧、连续剧、儿童剧、微剧。单本剧指时间在60分钟以内(含60分钟)的广播剧,可分上下集。主创人员是指策划、编剧、导演、演播、制作等,主创人员署名超过6人按“集体”申报;连续剧指3集以上(含3集),每集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报送3集。主创人员署名超过8人按“集体”申报;儿童剧时长不限,连续的儿童剧报送3集,主创人员署名超过6人按“集体”申报;微剧时长限制在8分钟以内,署名以4人为限,超过按“集体”申报。

(三)电视文艺类下设项目

1.电视综艺节目(含音乐歌舞类、竞赛类文艺节目),主创人员署名超过6人按“集体”申报。

2.电视戏曲节目:戏曲专题、板块和戏曲晚会节目等,时长不限,主创人员署名超过6人按“集体”申报。

3.电视文艺栏目: (时间不限,以文艺内容为主)。播出机构开办一年以上,有固定播出时间和包装形式。报送要求参照广播电视新闻类之优秀栏目,主创人员署名超过8人按“集体”申报。

4.电视少儿节目:节目要求原创,具有知识性、趣味性、创新性等特点,符合少年儿童的心理成长需求和欣赏特点。时长不限。主创人员署名超过6人按“集体”申报。

5.电视纪录片:指以声画合一的现场实景为主体拍摄的纪实风格的节目(不包含新闻纪录片)。主创人员署名超过6人按“集体”申报。

6. MV:以音乐为主要元素,结合视频画面、配音、剪辑等手段表达出完整主题,具有一定的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时长不超过15分钟,主创超过6人按“集体”申报。

(四)播音与主持作品类下设项目

1.广播播音作品:完整播出的广播节目。主创人员以主播身份出现,含新闻播报、文学作品赏析、诵读、小说演播等以播读为有声语言主要表达形式的作品。主播有声语言表达部分不低于作品长度的30%。主创人员不超过2人,不包括采写、编辑、制作人员。

2.广播主持作品:完整播出的广播节目。主创人员以主持人身份出现,以交流语态为有声语言表达的主要形式。主持人有声语言表达部分不低于作品长度的10%。主创人员不超过3人,不包括采写、编辑、制作人员。

3.电视播音作品:完整播出的电视节目。主创人员以主播身份出现,含新闻播报、文学作品赏析、专题片解说等以播读为有声语言主要表达形式的作品。主播有声语言表达部分不低于作品长度的30%。主创人员不超过3人,不包括采写、编辑、制作人员。

4.电视主持作品:完整播出的电视节目。主创人员以主持人身份出现,以交流语态为有声语言表达的主要形式。主持人有声语言表达部分不低于作品长度的10%。主创人员不超过4人,不包括采写、编辑、制作人员。

5.参评者只可在以上四项中选择一项送评,不得兼报。

(五)网络视听节目推优

作品类型包括网络剧、网络电影、网络纪录片、网络综艺节目、网络动画片、网络栏目、网络音频节目、短视频等。推优标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重点鼓励以下网络视听节目:

1.深入生动宣传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的优秀作品;

2.围绕重要时间节点、重大战略部署、重大宣传主题,开展主题宣传、成就宣传、形势宣传、典型宣传的优秀作品;

3.把握时度效,提高议题设置能力,加强热点问题引导,着力解疑释惑、回应关切、化解矛盾的优秀作品;

4.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体现“走转改”和提升“四力”要求的优秀作品。

二、报送注意事项

1.申报作品尽可能做到不缺项,各县单项作品报送精品1件,安康市广播电视台单项作品报送精品3件。

2.每个参评作品需要认真填写《参评节目推荐表》和附带完整的节目文字材料。

举例如下:(1)奖项名称为:陕西广播影视奖广播新闻类。 (2)创作单位为:XX广播电视台。(3)推荐单位为:安康市文旅广电局。(4)参评项目为:新闻类下设的项目。(5)作品长度为:X分X秒。(6)刊播栏目为:XX栏目。(7)刊播时间为:XXXX年X月X日。(8)作品标题为:《 XXXX 》。(9)主创人员及其分工:(所填人员按对节目的贡献大小排列,不得以职务高低排序)。(10)推荐意见及盖章:对节目的评价、社会影响等内容。(11)评委意见:各参评单位须将此栏留白。(12)推荐表必须加盖广播电视行政管理机构公章,主管领导签字,否则视为不具备参评资格。(13)《参评节目汇总表》由各广播电视台统一填写打印,加盖县(市)文旅广电局公章连同文字资料、推荐表一并报送,同时发送电子邮件到305140119@qq.com。

3.同一作品不得重复报送。

4.请各参评单位认真核实节目的参评项目、作品时间长度,如出现错报参评项目、时间超长等情况,即视为不具备参评资格。

5.主创人员规定:参评作品的主创人员人数按各项目规定申报,姓名和排序以播出时署名为准,作者需用真实姓名,不得使用笔名、网名。

6.所有上报文字材料必须统一采用A4纸打印,原格式不能放大或缩小,字体为宋体四号。

7.参评作品材料及作品推荐表均报送7份。

8.参评作品报送MP3、MP4格式电子版,每一个节目备注类别、项目、名称,并保证在电脑中能顺畅播出。播出时含有片头、片尾及广告的独立作品,务必完整复制片头、片尾内容。

三、几点说明

1.所有参评作品播出期限均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2.各奖项参评作品、文字稿件,请于2023年2月28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至市局广电科(安康市育才路113号市文旅广电局),过期概不受理。

3.严禁为评奖而重新制作节目,一经发现,取消参评资格。

4.报送的音像和文字资料,一律不退。

联系人及电话:朱忠贵 3358102  邮箱:305140119@qq.com


附件: 1.参评节目推荐表

     2.2022年度参评作品汇总表

附件.doc



                          安康市文化和旅游广电局

                           2023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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