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文化和旅游广电局关于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284号提案的复函

时间:2023年07月25日10时25分 作者:

汪信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安康境内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文物承载灿烂文明,传承历史文化,维系民族精神,是安康践行习近平总书记“两山理论”和生态文明思想,以文塑魂、以文赋能,以文促旅、以旅彰文,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宝贵资源。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牢固树立“保护文物也是政绩”的科学观念,统筹进行文物保护与经济发展,全市文物保护事业取得显著成绩,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大幅度提升。一是名录体系基本建立。先后完成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以及石窟寺、秦蜀古道、革命文物等专项调查,建立健全中、省、市、县和一般不可移动文物名录体系。目前,全市共有不可移动文物4955处,占全省总数10.1%;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1010处,占全省总数20.4%,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99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6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902处。二是保护状况明显改善。“十三五”期间,共累计争取中省文物专项资金1.5亿余元,完成87处省级、6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管理规划编制,实施30多处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抢救维修、消防安全工程,以及10余处古镇古街保护。三是活化利用提质增效。紧扣脱贫攻坚、文旅融合和主导产业建设,共改扩建特色博物馆10余家、社区博物馆50余家,创建AAA及以上文物景区10多个,成功召开五届“鎏金铜蚕与安康开放发展大会”,承办三届“国际茶日”国家分会场活动,顺利组建安康秦汉古茶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四是安全底线不断筑牢。大力推进博物馆、文物管理所、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安防消防防雷设施建设,积极开展文物风险单位安全防护设施达标活动。全面实施文物安全责任公告公示和“先考古、后出让”制度,加大文物行政审批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积极开展文物法人违法专项整治和“鹰”字系列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专项行动,全市文物安全总体形势保持稳定。五是党政统筹形成合力。市委常委会多次专题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的最新论述和中、省文物工作会议精神,武文罡书记对文物工作作出专门批示;市人大开展《安康市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条例》立法,推动地方特色文物资源保护;市政府出台《安康市土地供应文勘前置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安康市文物保护与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等系列文件,加大文物工作安排部署和统筹协调;市政协开展文物保护与利用工作考察调研,充分发挥参政议政作用。

在今后的工作中, 我们将积极采纳您的建议,一是加快全市文物保护总体规划编制,分批次推进县级文物保护总体规划、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以及重要区域性、重点特色文物保护规划的编制,建立文物项目库和任务清单,进行分类保护和分级管理,做到应保尽保。二是坚持政府主导、多元投入,在确保文物所有权不变、无安全问题的前提下,积极推广实施文明守望工程,推介拯救老屋行动、文物认养领养、文物保护志愿者、文物义务巡查员等社会力量参与文物的保护、使用和运营管理。三是加强秦蜀古道、汉江会馆、丝路遗产、清代梯田、汞矿遗址,以及石泉鎏金铜蚕、紫阳贡茶、旬阳朱砂、白河绿松石等代表性文化遗产的研究和阐释,出版一批学术研究成果,创作一批历史题材影视文艺作品,着力构建安康在中华文明、丝绸之路上的话语体系,讲好安康故事,传播好安康声音。四是配合有关部门,深入开展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文物保护检察公益诉讼、文物法人违法专项整治和“鹰”字系列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专项行动,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行为,保持文物法规高压态势。      


                              安康市文化和旅游广电局

                              2023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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