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文化和旅游广电局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80号建议的复函
时间:2023年07月25日10时20分 作者:
文件名称 | 安康市文化和旅游广电局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80号建议的复函 | ||
索引号 | szfgzbmswhhlygdj/2023-0023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文化和旅游广电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安文旅广函〔2023〕114 号 | 成文日期: | 2023年07月25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3年07月25日10时20分 |
海朋菊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切实加强对蜀河镇省保古建筑日常保护给予资金支持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文物保护工作,不断加大文物项目经费投入,迄今先后支持旬阳市文物部门实施了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蜀河黄州会馆、杨泗庙、清真寺、电报局旧址保护维修、陈列布展、消防系统,以及社区博物馆建设等项目,累计资金达1000余万元。但由于地方财政困难,我市文物保护工作经费主要依靠中省投入,地方配套严重滞后,市本级及大部分县区未将文物保护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一大批珍贵文物得不到必要的保护,博物馆免费开放和文物机构日常运转十分困难。
根据国家和陕西省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省文物专项资金资助范围只包括:文物本体维修保护工程、安防消防防雷工程、陈列展示等支出,不包括:征地拆迁、基本建设、日常养护、应急抢险等支出。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积极采纳您的建议,加大文物法规政策落实力度,争取市、县两级政府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担”的原则,依法将文物工作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建立财政投入增长机制,逐步解决文物日常养护经费短缺等问题,为全市文物保护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安康市文化和旅游广电局
2023年7月25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安康市文化和旅游广电局 (0915)3358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