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文物局关于加快全市文物平安工程建设的通知
各县(市、区)文物局、高新区宣传统战工作部、恒口示范区文旅办、瀛湖生态旅游区旅游管理局,安康博物馆、市藏一角博物馆、市群艺馆:
为深入贯彻全省文物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8〕 1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田野文物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9〕39号)等文件精神,深化文物火灾隐患整治和消防能力提升三年行动,现就加快全市文物平安工程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
文物平安工程是防范盗窃盗掘、火灾雷电、人为破坏等各类文物安全风险的有效措施。国家文物局《文物安全防控 “十四五”专项规划》提出:“到2025年,博物馆、重点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石窟寺和古建筑安全防护设施建设全覆盖。”省文物局、省发改委《陕西省“十四五”文物事业发展规划》提出:“到2025年,文物一级风险单位防火、防盗设施达标率100%、非文物一级风险单位的其他保护单位防火、防盗设施达标率80%”。《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硬任务”清单》确定:“2022年,博物馆与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率100%。”据统计,目前全市共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99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6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902处,文物平安工程建设任务十分艰巨。各级文物部门要充分认识文物平安工程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和行动自觉,强化组织领导,抢抓政策机遇,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实施进度,逐步实现文博单位安全防护全覆盖,进一步提高全市文物安全风险防范能力,为全市文物保护利用提供安全保障。
二、开展风险评估,制定防控计划
各级文物部门要会同公安、消防等部门对辖区内博物馆和文物保护单位开展盗窃盗掘风险、火灾风险、雷电风险、生产安全事故风险、自然灾害风险等安全风险评估,建立文博单位风险清单,根据防护对象风险类别和程度,有针对性地制定风险防控计划和措施。
(一)安防工程
1.重点防护的文博单位
对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具有盗窃、盗掘和人为破坏风险的文博单位,重点实施安防工程:
(1)重要的古文化遗址和古墓葬;
(2)石窟寺及石刻、壁画和摩崖造像;
(3)可能存在地宫文物埋藏的古塔;
(4)有较高价值的文物建筑构件、附属文物;
(5)作为博物馆使用;
(6)属于革命文物;
(7)有可移动文物藏品;
(8)有其他较高安防风险。
2.主要防护措施
根据防护对象的风险等级和实际需求,依据有关安防技术标准,适当采取设置实体防范、视频监控系统、入侵和报警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声音复核装置(系统)、电子巡查系统、通讯系统、防爆安全检查系统等技术手段。
(二)消防工程
1.重点防护的文博单位
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具有火灾风险的文博单位,重点实施消防工程:
(1)规模较大的古建筑或古建筑群;
(2)属于历史文化名城、街区和村镇组成部分;
(3)作为宗教活动场所使用;
(4)作为参观游览场所对外开放;
(5)作为生产生活场所使用;
(6)有可移动文物藏品;
(7)有其他较高火灾风险。
2.主要防护措施
根据防护对象的建筑规模和结构特征、火灾风险和使用 功能,依据有关消防技术标准,适当采取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消防给水和消火栓系统、自动灭火系统、配备消防灭火器材和装备等技术手段;可对电能计量表表箱下口的老化、不符合标准的电气线路和配电系统进行适当改造。
(三)防雷工程
1.重点防护的文博单位
根据以下情况,综合评估确需进行雷电重点防护的文博单位:
(1)处于雷电多发区域;
(2)历史上曾遭受过雷击损害;
(3)文物建筑高度相比周围建构筑物突出或地处空旷地带;
(4)雷击可能引发火灾的文物建筑。
2.主要防护措施
根据防护对象的雷击风险,依据有关防雷技术标准,适当采取设置防直击雷装置、防雷击电磁脉冲、防雷电波侵入等技术手段。
(四)微型消防站
1.重点防护的文博单位
根据以下情况,综合评估确需进行建设微型消防站的文博单位:
(1)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2)暂不具备实施消防防雷工程的文博单位。
2.主要防护措施
以救早、灭小和“3分钟到场”扑救初起火灾为目标,按照中省《微型消防站装备标准》,配备必要的灭火、通讯、防护等器材和设备。
(五)警务室
根据以下情况,综合评估确需进行建设警务室的文博单位(区域):
(1)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2)文物保护单位较为密集的区域;
(3)重要考古工地。
2.主要防护措施
按照公安部《公安单警装备标准》,配备个人单警装备等必要警械和防护装备。
三、加大资金争取,加快项目实施
各级文物部门要根据本辖区文物平安工程建设计划,抢抓政策机遇,加大资金争取,形成“谋划一批、设计一批、开工一批、建成一批”的滚动发展态势。
(一)加大项目申报。按照文博单位安全防护需求,根据中、省安全防护工程技术规范,对省级及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积极编制“三防”工程立项报告,做到“应编尽编、应报尽报”,争取更多项目纳入中省“盘子”。对市级及以下文物保护单位,要做好安全防护设施经费预算,争取本级财政或行业主管部门投入,分批次推进。
(二)加快项目实施。对列入中、省计划的旬阳孟达墓、汉阴文峰塔、旬阳东宝塔、紫阳报恩寺塔、汉滨铜钱沟唐墓等“三防”建设项目,要加快技术方案编制,争取尽快获得审批。对已通过审批的旬阳杨泗庙、黄州会馆等“三防”项目,要加大资金争取和配套力度,尽快开工建设。
(三)加强项目监管。各级文物部门要加强“事前”监管,加强对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把关,合理确定项目内容和建设投资,避免重复建设、过度建设等问题。要加强“事中”监管,严把资格审查、设备检测、财务审计、竣工验收等环节,严防随意变更设计、偷工减料、超预算等问题。要加强“事后”监管,将已建成项目的运行、管理、维护等情况列入日常安全检查内容,督促施工单位加强业务培训和售后服务,指导建设单位做好日常维修和管理,提高“三防”工程的使用效率和年限。
四、压紧压实责任,强化保障措施
(一)建立项目清单。各级文物部门要按照文物安全“政府负主体责任、部门负监管责任、文物管理使用者负直接责任”的规定,建立文物平安工程清单,逐一落实建设主体,加强统筹协调,实施分口负责、共同推进。对建设难度大的,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汇报,争取相关政策支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二)加强目标管控。各级文物部门单位要对文物平安工程,按照“一个项目、一套班子、一套方案”的要求,逐一建立目标台账和工作推进台账,明确工作目标、工作要求、完成时限和承办责任人,实行定期月季报制度,确保各项任务按期推进。
(三)加大跟踪督办。市局将采取自查与抽查、书面督查与实地督检、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定期督办通报各县(市、区)各单位文物平安工程进展情况。将有关情况纳入文物安全减分考核内容。
安康市备案博物馆和市级及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文物平安工程实施计划表.docx
安康市文物局
2022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