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广播电视台
时间:2023年08月14日08时29分 作者:
安康广播电视台主要职责为: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新闻宣传、广播电视事业的方针、政策,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发挥党委和政府的喉舌作用,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开展宣传报道;
2.负责编制全台广播电视事业和产业发展规划,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负责全台广播电视节目的采集、编辑、审查、上载、安全播出等工作;
4.负责安康广播电视台频道、频率、新媒体、网站传播覆盖和业态信息编采、更新、发布、维护和管理,提高广播电视收听、收视率及参与度;
5.负责市委、市政府指令性任务和大型活动的策划、组织、宣传以及各类专题节目的采集、制作和播出;
6.负责组织审查全台引进播出的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的内容和质量,并监听监看;
7.负责全台媒体广告的管理、审查工作,管理和指导台属企业;
8.负责全台自制节目音像档案的收集和管理;
9.完成市委宣传部、 市文化和旅游广电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地址:汉滨区江北大道传媒大厦(北区),汉滨区巴山路113号(南区)
电话:0915-3219801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7月1日至8月31日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