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安康市五届一次会议第87号提案的复函

时间:2022年09月01日10时02分 作者:

冯宗兴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全市乡村旅游的提案已收悉,结合我局职能,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提出的宝贵意见。

近年来,我市乡村旅游按照全域旅游发展要求,以促进乡村振兴为目标,以培育乡村旅游产业为抓手,坚持“政府主导、农民参与、规划先行、捆绑借势、重点推进、突出特色”的原则,不断完善乡村旅游基础设施,丰富乡村旅游产品,努力把乡村旅游打造为安康旅游的新亮点。

(一)科学编制乡村旅游发展规划。结合全域旅游、乡村振兴发展需要,编制完成《安康市乡村旅游发展规划》,通过规划引领,加快乡村旅游与休闲农业、城镇建设、民俗文化等融合发展,丰富乡村旅游产品体系,推动乡村旅游向乡村旅游景区、乡村民宿度假、乡村文化体验转型升级。

(二)扎实推进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初步形成了宁陕蒿沟、石泉后柳、瀛湖流水、岚皋四季、紫阳营梁、汉阴凤堰、平利龙头村、镇坪曙河、旬阳水泉坪、白河天宝、汉滨茨沟等乡村旅游聚集带;今年以来,支持汉滨区双龙镇成功创建为省级旅游特色名镇,支持石泉县明星村、汉阴县幸和村成功创建为省级乡村旅游示范村;支持旬阳市水泉坪村创建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目前已推荐报送至国家文旅部待批;支持平利蒋家坪、汉阴盘龙桃花谷成功创建为国家3A级旅游景区;争取到位2022年省级旅游专项发展资金300万元,补助水泉坪村、胜利村、中坝村、三元村、青中村等10个乡村旅游项目,重点支持旅游道路、停车场、游客中心、旅游厕所、旅游标识体系、环卫设施等建设。截至目前,全市有全国乡村旅游重点镇1个(石泉后柳镇)、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4个(石泉胜利村、中坝村、宁陕七里村、岚皋天坪村),有省级旅游特色名镇18个、省级乡村旅游示范村35个;支持15个乡村旅游镇(村)成功创建为A级旅游景区。

(三)切实加强乡村旅游宣传营销。整合全市旅游资源,深入挖掘乡村旅游人文气息,将旅游点、住宿点、餐饮点、交运点、购物点、娱乐点等串点成线,策划推出6条“必到必游”的精品自驾游线路、旅行社线路、主题个性游线路。适时策划推出了汉阴油菜花季、岚皋长街宴、打谷节、石泉庖汤会等民俗体验和乡村旅游节事活动,引爆乡村旅游市场。持续加大安康旅游政务网站、安康旅游微信公众号、村游网等平台展示宣传乡村旅游产品力度,进一步扩大“线上+线下”的市场化宣传营销面,做靓做响安康乡村旅游品牌。

(四)全面提升乡村旅游服务质量。将非遗传承与乡村旅游发展有机结合,组织开展了“全市传统非遗美食暨乡村旅游扶贫培训”“非遗助力乡村振兴培训”,从管理经营、服务规范、文明礼仪、民歌演唱、美食制作等方面,全面提升我市乡村旅游文化内涵和服务质量。下达2022年乡村旅游扶贫培训专项资金120万元,支持各县(市、区)开展乡村旅游服务培训。

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吸纳您的建议,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抓点示范。对照全国乡村旅游重点镇(村)、陕西省旅游特色名镇、陕西省乡村旅游示范村等行业标准,继续做好乡村旅游示范镇、示范村的品牌创建,通过创建强化基础,弥补短板,丰富业态,拉动消费,夯实乡村旅游发展质量。

二是发展民宿。依托旅游景区、特色村镇、文物古迹、农业园区等优势资源,规划布局,逐步建成一批规模适度、特色鲜明,具有乡村体验和休闲度假功能的精品乡村旅游民宿,为推动全市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注入新动能,增添新活力,打造新亮点。

三是争取项目。引进社会资本参与乡村旅游开发建设,加大乡村旅游项目融资、向上资金争取、部门资金统筹力度,切实解决乡村旅游投入不足,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等问题。

四是提升服务。探索多种培训形式,针对乡村旅游产业发展实际,举办各类专题培训班,切实提高乡村旅游管理人员发展乡村旅游能力和从业人员实用技能水平。

五是营销推广。探索乡村旅游+“民宿”+“景区”等联合营销模式,充分发挥景区吸引和旅游民宿体验优势,资源共享,互惠互利。支持县(市、区)举办形式多样的乡村文化旅游节庆和旅游消费活动,不断提升安康乡村旅游知名度和影响力。

                                    安康市文化和旅游广电局

                                    2022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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