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84号建议的复函
尊敬的田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平利县发展全域旅游的建议》收悉,结合我局工作职能职责,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旅游产业发展提出的宝贵意见。
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是有效提升区域旅游产业发展、实现主客共享、带动群众致富增收的手段之一,是我市近年来及未来一段时间内重点推进的一项工作。平利县旅游资源优良、旅游产业发展基础较好、党政领导重视程度高,为创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奠定了良好基础。
关于“在政策、项目、资金等方面予以倾斜扶持,重点支持平利县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的建议:市文旅局充分发挥行业管理和指导职能,优先解决平利县创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门槛指标不达标的问题,重点支持平利县桃花溪景区4A景区创建、马盘山省级旅游度假区创建工作,目前已完成2个景区(度假区)市级初评,并推荐上报省文旅厅待最终评定验收;在推进平利县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中,市文旅局建立长效工作推进机制,确定专人团队,每半个月前往平利县开展一次业务指导和督导检查,实地指导创建文本资料、实地点位建设,确保按期完成阶段性目标任务。下一步,市文旅局将加大与省上衔接力度,争取早日对桃花溪4A、马盘山省级旅游度假区进行评定验收;进一步指导平利县做好2023年省级旅游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的编报、争取工作,努力争取省级补助资金支持平利县全域旅游产业发展;指导平利县高标准完成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所需的软件资料、硬件建设等各项迎检工作,确保顺利通过省级验收评定。
关于“市上设立旅游发展专项基金,出台支持旅游产业发展政策和激励措施,充分调动社会资本投入旅游业的积极性”的建议: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快全域旅游发展的意见》,从机构设置、金融融资、招商引资、土地利用、产业奖励等方面给予了保障;同时为进一步推进全市文旅产业迈上新台阶,市文旅局起草完成了《安康市文旅康养产业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安康市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要设立专项产业发展基金,在政策引导、项目落地、奖补兑现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扶持措施,近期将提交市政府常务会审议研究。
关于“旅游业受疫情影响较大,旅游企业异常困难,建议市政府出台专项纾困政策,帮助旅游企业恢复生产,坚定发展信心”的建议:新冠疫情暴发以来,市政府出台了多项稳增长促消费的政策措施及发放文旅消费券,刺激文旅市场复苏,提振涉旅企业主体信心,取得一定成效。同时,市文旅局积极开展助企纾困稳主体工作,建立企业融资需求库,协调金融机构加大行业企业融资支持力度,为17家企业累计提供贷款支持7.09亿元;为全市14家4A级景区争取省级纾困帮扶资金70万元;为13家旅行社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312万元,兑现上年度旅行社“引客入安”扶持资金49.35万元;石泉、平利、宁陕、岚皋等县出台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奖补办法,兑现奖补资金 1415.5万元。下一步,市文旅局将在市级产业资金设立、项目资金申报争取、旅游品牌认定奖补等方面再发力,切实为涉旅企业争取更多更大的支持,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再次感谢您对安康旅游产业发展的关心支持!
安康市文化和旅游广电局
2022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