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86号建议的复函
谢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学校研学实践教育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当年完成的工作及推进措施
今年,我局出台《关于支持文旅产业发展全力推动经济稳增长工作的通知》,鼓励县(市、区)政府制定出台促进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奖励扶持办法,对从事文旅产业给予奖励扶持。石泉县出台《促进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奖励办法(试行)》(石办发〔2022〕13号),对创建国家AAAA级、AAA级旅游景区分别给予市场主体500万元、200万元、50万元的奖励,对评定为国家、省级旅游度假区、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星级饭店、产业示范基地等都给予不同程度的奖励。对建成的中小学研学旅行实践教育基地等文旅项目,按照认定级别给予市场主体2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奖励。岚皋县印发《促进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奖励扶持暂行办法》(岚办发〔2021〕24号),对获得国家、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评定为国家、省级产业“+旅游”示范基地(点)称号,分别给予市场主体50万元、10万元的奖励。宁陕县出台《支持康养旅游产业发展三年十条措施》(宁政发〔2022〕4号),对新建、改建且建成运营的县级以上的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床位和接待研学团队达到一定数量,分别给予市场主体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平利县出台《促进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奖励扶持暂行办法》(平政办发〔2021〕140号),对获得国家、省级部门命名的“+旅游”示范基地(点)称号,分别给予市场主体5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石泉、平利、宁陕等县兑现奖补资金 1415.5万元。我局出台《鼓励旅行社引客入安旅游奖励办法(试行)》(安文旅广发〔2022〕66号),对省内外旅行社组织研学团体来安康开展研活动,在享受“组团奖励”的基础上叠加奖励10元/人,对13家旅行社兑现奖励资金49.34万元。
二、当年推动的工作及推进措施
联合市教体局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市级、省级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评选工作的通知》,按照优秀传统文化板块、革命传统教育板块、国情教育板块、国防科工板块、自然生态板块等内容,组织全市各县(市、区)市场主体积极申报,申报中对基础设施、课程设置科学、管理服务规范、安全管理有序、坚持公益原则等5项内容进行明确要求。目前各县(市、区)已初步完成资料的申报,结合申报市教体局、市文旅广电局两家将联合进行审定,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三、计划采纳的建议及工作计划
结合您的建议,我们将结合县(区、市)出台的奖励扶持政策,进一步将研学工作列入全域旅游产业链,扶持推进奖励政策的贯彻落实,坚持标准,保证质量,严格按照省级标准审定研学基地。加强县(市、区)内学生的研学交流活动,开阔学生视野,指导基地打造各具特色的精品课程体系,不断培养学生劳动精神和实践能力。同时强化对基地的安全监管,确保我市研学基地建设和研学旅行工作取得突出成绩。
四、不予采纳的建议及情况说明
无。
专此回复。
安康市文化和旅游广电局
2022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