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营业管理部、陕西省各中心支行、杨凌支行,各市(区)党委宣传部,国家开发银行陕西省分行,各政策性银行陕西省分行,各国有商业银行陕西省分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西安分行,邮政储蓄银行陕西省分行,各城市商业银行西安分行,长安银行、西安银行,陕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各外资银行(中国)西安分行: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陕西提出的“五个扎实”要求,认真落实十九大会议、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陕西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和《中共陕西省委关于坚定文化自信的意见》、《陕西省“十三五”文化发展规划》、《陕西省委办公厅 陕西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陕西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等文件要求,现就金融支持陕西文化产业加快发展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推动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创新生产经营机制,完善文化经济政策,培育新型文化业态为目标,丰富文化金融组织体系,加大文化产业信贷投放,拓展多元化融资渠道,不断提升文化金融服务水平。通过构建“大、新、优、强”的文化金融支撑体系,以大金融支持陕西文化产业大格局,以新产品服务陕西文化产业新业态,以优投向推动陕西文化产业优结构,以强保障促进陕西文化产业强体系,着力助推陕西文化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
二、不断提升文化金融专业化服务水平
(一)进一步增加专营机构、团队数量。鼓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各金融机构)设立文化金融专营支行,建立文化金融专业服务团队,积极参与文化与金融合作示范区创建工作,支持建立文化金融服务中心。
(二)拓宽文化企业多元化融资渠道。支持将文化产业作为信贷投放鼓励进入类行业。进一步拓宽文化企业贷款抵质押品范围。合理确定文化企业贷款期限和还贷方式。做好文化企业从初创期到成熟期各发展阶段的股权、债权融资方式衔接。积极探索创新发行“文创债”。
(三)为文化产业提供“融资+融智”服务。向文化产业企业、项目和创业者提供以“政策引导、项目对接、信息咨询、信用增进、资金支持”为主要特点,以信贷、债券、理财、基金、投行、租赁等为主要服务手段的综合金融服务,促进文化金融融合发展。
三、着力满足陕西文化重点领域金融服务需求
(四)支持公共文化事业发展。重点支持党报党刊、通讯社、电台、电视台建设融媒体中心。加大对丝路经济带文化传播、文艺创作、“人文陕西”、省市县公共文化设施、服务中心建设的支持力度。
(五)助力文化产业重大项目和产业园区建设。支持目前已有的国家级、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建设和转型升级。探索通过“产业集聚中心+配套设施”建设中长期贷款方式推动文化产业园区建设。鼓励通过资产证券化方式支持项目和产业园区盘活资产。
(六)支持骨干文化企业做大做强。鼓励各金融机构在贷款基础上,推动运用产业基金、结构性融资、信托融资、权益类业务、跨境资金池等创新类产品支持骨干企业发展及开展兼并重组,优化文化资本与金融资本的融合方式。
四、更好促进新兴业态及产业薄弱环节发展
(七)创新出版影视、演艺娱乐等产业金融服务。支持实体书店健康发展。支持“国风•秦韵”等重大文化精品项目做大做强,增加中高端文化产品供给。探索基于文化无形资产的融资租赁业务。推动票房证券化、影视院线资产支持票据等融资方式在陕落地。探索运用电影保险及完片担保方式分担电影制作发行领域的融资风险。
(八)推动创意、动漫产业及文化遗存保护创新传承发展。支持高新区、曲江新区、碑林科技产业园打造陕西动漫创意产业基地。鼓励金融机构依托文化创意及动漫游戏产业领域的各类行业协会拓展客户和提供批量化金融服务。支持陕西历史博物馆、西安博物院等博物馆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试点单位开拓文化创意市场。总结推广大明宫文化遗址保护过程中金融服务的成功经验。
(九)改善和加强文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加大文化小微企业无形资产抵质押方面的产品创新力度。借助和积极参与各级政府设立的文化产业发展基金、扶持基金,加大对小微文化企业的支持。在小微文化企业准入、评级、担保等方面提供差异化安排。
(十)提高文化产业供应链融资服务水平。鼓励金融机构基于“研发设计-产品制造-供应链管理”的文化产业协同创新链条,嵌入式提供金融服务,支持制造业与创意设计融合发展。推动从“内容—发行—渠道”的全产业链出发,支持新闻出版广电行业延伸产业链,整合行业资源。依托陕西省核心文化企业,积极为文化小微企业提供应收账款融资服务。
五、大力支持以“文化+”为特征的融合发展
(十一)推动文化旅游深度融合发展。重点支持“两核十区”文化旅游布局,推动建设全域旅游示范区。鼓励金融机构通过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盘活旅游资产,提高资产流动性。各金融机构要积极支持“智慧旅游”发展,提供全场景、浸入式服务,提升旅游体验,提高服务便捷程度。
(十二)支持加快文化产业数字化进程。加大对西安市国家级文化与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的信贷支持力度。支持运用VR技术、AR技术、虚拟增强技术、人工智能等改造传统文化产业。提升产业链融资服务水平,推动文化信息传输向产业链前后端延伸。鼓励投贷联动试点金融机构支持科技类文化企业加快发展。
(十三)支持文化制造业补齐短板。重点支持可穿戴设备、智能硬件、沉浸式体验平台及系统集成领域的高科技企业。对于传统电子信息企业积极向文化产业领域转型的,鼓励金融机构依托陕西省相关产业基金提供融资和服务支持。积极支持陕西省具有比较优势的印刷装备制造业发展,推动增材制造技术向文化创意领域延伸。
(十四)充分发挥文化产业在城镇化、脱贫攻坚中的积极作用。加大对文化旅游融合发展重点城镇、传统村落建设的支持,以支持文化产业带动新型城镇化发展。在手工艺品制作、民俗演出、乡村旅游项目等领域加大支持力度,促进农民增收致富。重点支持贫困人口参与较多、脱贫带动效应显著的文化项目建设。
(十五)满足文化消费转型升级的金融需求。支持陕西省内各地市争取纳入扩大文化消费试点。鼓励金融机构与文化企业或文化园区发行联名信用卡。支持曲江风投、长安信托参与的第三方票房结算信用平台发展。探索运用文化产业消费信托、艺术品消费信托等形式促进中高端文化消费。
(十六)推进构建文化产业走出去金融服务新模式。支持国家及陕西省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做大做强。提高文化企业跨境人民币结算水平,支持文化企业开展跨境融资。支持文化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投资。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创新金融产品,创建“一带一路”人文交流金融服务新模式。
六、加快健全文化金融发展的政策保障体系
(十七)推进文化金融中介服务体系建设。鼓励文化产业融资担保机构创新支持方式,探索采取主动授信的方式促进文化企业融资。培育文化产业无形资产流转市场。推进建立陕西省文化产业无形资产评估机构。
(十八)加大金融政策与文化产业政策协调配合。加大银行、文化管理部门的信息沟通,相互推送文化金融产品信息、文化企业及文化项目信息。开展文化金融专项统计工作,对文化及相关产业融资进行综合监测。
(十九)提高文化金融风险防范水平。推动运用保险、证券化等市场手段防范融资风险,进一步提高文化产业信贷资产质量。要结合文化企业、文化产品的特殊性质,注重加强文化产品精神内容及社会风险评价,促进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和谐统一。
2018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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