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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申报流程

作者:安康市文化和旅游广电局来源:汉滨区文化馆发布日期:2020-12-09 08:13

 日前,汉滨区非遗中心对外公布了“汉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流程”,内容如下:

 

申报主体

 申报汉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的主体必须是汉滨区内的单位、自然人。

 

申报门类

 当您计划申报成为汉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非遗传承人)之前,您需要确定好自己申报的门类。

 

 当前可申报的门类主要有以下几个类别:①民间文学、②传统音乐、③传统舞蹈、④传统戏曲、⑤曲艺、⑥传统体育、⑦游艺与杂技、⑧传统美术、⑨传统技艺、⑩传统医药、?民俗。


 

名录认定

 凡符合传承二至三代,50年以上,具有重要历史价值、艺术价值、文化价值、使用价值、社会价值的传统表演艺术类、工艺技术类、体育(杂技)竞技类、节日民俗礼仪类等文化样式均可申报。代表性传承人必须是掌握该名录(项目)的技艺最完整的传授者。

 

申报时间

 每年9月底前均可申报,逾期转至第二年度评审。

 

申报资料

 1.填写《汉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申报书》(下方附件下载)

 2.申报片6分钟以内(附拍摄内容、方法教程,下方附件下载)

 3.填写《汉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表》(下方附件下载)

 

 以上资料须经名录(项目)所在地的镇办政府(或文化站)审核同意(盖章)后,交汉滨区非遗中心(解放路23号)。


 

提示

 凡已命名的区级及以上名录,有意愿向上一级申报的(即:区级申报市级,市级申报省级,省级申报国家级的项目),咨询汉滨区非遗中心。

电话:0915—3217568

 

附件

 

 附件可长按识别二维码下载,亦可直接通过电脑浏览器进入汉滨区文化馆通知公告栏进行下载。

 

附件内容:

附件1:汉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申报书

附件2:非遗名录申报片的拍摄与制作

附件3:汉滨区级非物传承人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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