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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文旅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公共文化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作者:安康市文化和旅游广电局来源:安康市文化和旅游广电局发布日期:2020-02-08 18:02

 

为进一步做好公共文化服务机构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省厅公共服务处制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公共文化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请市县区文图两馆、镇文化站(中心)和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公共文化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文化和旅游局,省图书馆、省文化馆、省美术博物馆:
连日来,按照中、省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和决策部署,全省各级文化和旅游部门统一思想、迅速行动,切实采取了各项措施,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当前,全省疫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复杂,疫情扩散风险加大,根据陕西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陕肺炎组发〔2020〕6 号)要求和厅党组近期疫情防控工作安排,为进一步做好全省公共文化机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压实属地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全省各级文化和旅游部门要继续保持思想上的高度重视,在属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要继续加强公共文化机构的应急值守,完善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各市局要继续对辖区内“两馆一站”和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疫情防控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加强农村地区肺炎疫情防控宣传,建立信息“日报送,零报送”制度,确保疫情防控信息畅通和及时上报。
二、继续做好公共文化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全省各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美术馆继续闭馆(关停),取消所有线下群众文化活动和文化场馆读者活动。疫情防控期间,各公共文化机构要加强本单位的卫生管理和安全防控,按照要求继续做好场馆的通风和消杀工作;加强单位人员外出情况和健康状况摸排,利用网络手段持续开展对单位职工的疫情防控教育引导,切实提高单位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陕肺炎组发〔2020〕6号)要求,指导各级公共文化机构利用单位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网络平台,坚持权威信息传递和正确教育引导。一是全面加强疫情防控宣传。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积极开展健康理念和传染病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帮助广大人民群众提高文明素质和自我保护能力;加强对传染病防治法的普法教育,引导群众依法行动、依法行事。二是切实做好正面宣传引导。加强对党和政府科学决策部署的学习宣传,及时转发疫情防控权威信息;对我省疫情抗击一线的感人事迹和展现全社会同心协力、共克时艰精神风貌的典型事例要及时总结、宣传,增强众志成城抗疫情的信心和决心。
四、着力提升公共文化机构线上服务能力。各级各类公共文化机构要继续坚持转变服务方式,在疫情防控期间因地制宜提供线上群众文化和阅读推广服务,优选推出无门槛的线上数字资源,如电子书、电影、音乐和其他数字资源库等;结合实际开展线上艺术赏析、各类展览展示和读者互动活动,多举措、多渠道丰富全省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美术馆关停期间的群众文化生活。
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公共服务处
2020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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