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康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康市总工会、安康市妇联、安康市文化和旅游广电局、安康日报社向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干部群众发出倡议,为全市公共图书馆捐赠图书、捐资购书,或者捐建24小时自助图书馆。全文如下:
安康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中省驻安各单位,总工会、妇联、各县区文化和旅游广电局:
书是我们时代的生命,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升扶贫扶志质量,我市正在创建第四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对照创建标准和群众阅读需求,市、县两级公共图书馆和镇、村阅览室藏书量严重不足,群众“有书读、读好书”条件十分有限。为充分发挥全民阅读在扶贫扶志中的重要作用,健全全民阅读服务体系,最大限度满足城乡群众阅读需要,安康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康市总工会、安康市妇联、安康市文化和旅游广电局、安康日报社向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干部群众发出倡议,为全市公共图书馆捐赠图书、捐资购书,或者捐建24小时自助图书馆。
一、捐赠内容
1.捐书:适合广大市民阅读和参考咨询的、正规出版社出版(不属于盗版、盗号、内容非法)的中外文图书,原则上为2015年1月以后出版的新书,保存完好、整洁、无圈划、无破损、无缺页、书脊印有书名,谢绝各级各类教材教辅、期刊、光盘。
2.捐资:捐赠对象为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起捐金额单位1000元、个人200元,所捐资金由受赠单位根据读者需要统一采购新书。
3.捐建24小时图书馆:捐建对象为非公企业或社会组织,每座24小时图书馆捐建资金不低于60万元。
二、捐赠方式
机关企事业单位统一组织本单位及干部职工的捐书、捐资,集中送达受赠单位。非公企业或社会组织捐建24小时图书馆,由捐建单位与受赠单位协商,按照有关规定完善捐资程序。
三、受赠单位
1.按照属地捐赠的原则,市直单位捐赠给安康市图书馆,各县区捐赠给县区图书馆,也可由捐赠人(非公企业或社会组织)自主选择受赠对象。
2.所有受赠对象均须完善捐书捐资捐建手续,在市级媒体、“文化安康”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平台和受赠单位的微信、微博、网站平台上公布捐赠内容,给捐赠者开具发票,给捐书者颁发《收藏证书》。
四、激励措施
1.捐资或捐书价值1万元以上者,由受赠图书馆在醒目位置树碑公布,永久纪念。
2.捐资或捐书价值5万元以上者,由安康日报社、安康电视台、安康人民广播电台集中宣传报道;市级三家媒体定期通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干部群众捐书、捐资和捐建情况。
3.凡捐建24小时图书馆,除上述1、2条外,将以捐建者指定名称命名。
捐赠时间为2019年6月至2020年6月,后续捐赠不受时间限制。
捐书捐资,爱心可彰;书香安康,共建共享!我们的倡议,期待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干部群众积极响应,踊跃参与、广泛支持!让扶贫扶志插上阅读的翅膀,让“书香安康”闪耀幸福的光芒!
全市公共图书馆捐书捐资捐建工作由安康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由安康市图书馆具体实施。
联系人及电话:
安康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 杨 梅 电话:0915-3315608
安康市图书馆:李焕龙,电话:13991521567
汉滨区少年儿童图书馆:王蓉,电话:13992569567
汉阴县图书馆:赵新菊,电话:13509151178
石泉县图书馆:姚汉石,电话:18992556238
宁陕县图书馆:刘晓惠,电话:15609159058
紫阳县图书馆:杨 昭,电话:13186282387
岚皋县图书馆:李 刚,电话:13571461960
平利县图书馆:蔡 宁,电话:13669153208
镇坪县图书馆:柏建军,电话:13991513883
旬阳县图书馆:向永杰,电话:13509153517
白河县图书馆:赵诗武,电话:15389507980
安康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安康市总工会 、安康市妇女联合会
安康市文化和旅游广电局、安康日报社
2019年6月12日
陕公网安备 6109020200007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