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陕西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切实保障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满足群众基本文化需求,规范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按照我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有关要求,结合县级公共文化单位服务范围和业务特点,白河县制定了《2019年度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目录》,现予以公布。
白河县 2019 年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目录
项目名称 |
服务内容 |
责任单位 |
一、读书看报 |
1.县图书馆、各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配备图书、报刊和电子书刊,并提供免费借阅服务。 2.在城镇主要街道、公共场所、居民小区等人流密集场所设置阅报栏或电子阅报屏,提供时政、“三农”、科普、文化、生活等方面的信息服务。 |
县文旅广电局、 各镇 |
二、收听广播 |
3.实现城乡应急广播全覆盖。 4.通过卫星提供不少于3套广播节目。 |
县文旅广电局 |
三、观看电视 |
5.通过卫星提供地面数字电视节目不少于12套。 |
县文旅广电局 |
四、观赏电影 |
6.为农村群众提供数字电影放映服务,每村每月不少于1场,其中每年国产新片(院线上映2年内)比例不少于1/3。 7.每学期为中小学生免费提供3部爱国主义教育影片。 |
新农村数字电影院线有限责任公司白河县服务站、 县教体科技局 |
五、文艺演出 |
8.组织以“百姓大舞台”、“秦楚边城·水色白河”旅游文化节、“群星有约”等为主题的大型文艺演出,确保每镇一年4场、每村(社区)一年3场文艺演出。 |
县文旅广电局、 各镇 |
六、设施开放 |
9.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民俗博物馆、“三苦”精神教育基地、体育场、青少年活动中心、县烈士陵园、梁家寨烈士陵园等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基本服务项目健全。 |
县文旅广电局、 “三苦”办、 县教体科技局、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七、文体活动 |
10.城乡居民依托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文体广场等公共场所和设施就近参加各类文体活动。 11.面向群众开展文化艺术知识普及和培训,培养群众健康向上的文艺爱好。 |
县文旅广电局、 县教体科技局 |
八、公益展览 |
12.县文博馆、民俗博物馆、三苦精神纪念馆常设1项以上基本陈列,每年举办公益性专题展览不少于2次。 13.文化馆每年举办流动展览不少于8场次。 |
县文旅广电局、 “三苦”办 |
九、公众教育 |
14.图书馆每年举办公益性培训不少于5次。 15.文化馆每年举办公益性培训不少于20次。 |
县文旅广电局 |
十、数字服务 |
16.图书馆、文化馆(站)、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实现免费wifi全覆盖。 17.图书馆设立公共电子阅览室和数字图书馆,免费提供上网服务。 18.图书馆数字资源量达2TB。 |
县文旅广电局 |
十一、特殊 群体服务 |
19.公共文化设施为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服务。 20.图书馆配备儿童书籍,提供借阅服务。 21.文化馆定期组织开展针对残障人士、未成年人、老年人和农民工等特殊群体的文体活动。 |
县文旅广电局 |
十二、全民 阅读服务 |
22.提供文献外借、阅览、政府信息公开查询、一般咨询、网络信息、报刊查询等服务,其中流动服务不少于 30次。 23.深入开展全民阅读活动,推动全民阅读进家庭、进社区、进校园、进农村、进企业、进机关。 |
县文旅广电局 |
陕公网安备 6109020200007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