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出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市学习借鉴我市乡村公共文化服务及公共服务融合发展4项工作制度成果,不断推动本地区公共文化服务制度创新,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基本公共文化权益。
近年来,我市以创建第四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为契机,聚焦乡村公共文化服务短板和文旅公共服务融合发展需要,不断加强制度创新,探索发展模式,提升工作水平。先后出台了《安康市乡村公共文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安康市乡村公共文化服务创新奖评选奖励办法》《关于推动乡村文化团队发展扶持指导意见》《关于推进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4项制度,取得了良好的实践效果,为全国同类地区推进乡村公共文化服务创新发展和公共服务领域文旅融合提供了有益参考。
识别二维码查看4项制度原文
陕公网安备 6109020200007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