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文化和旅游广电局关于政协安康市四届五次会议第214号提案的复函

时间:2021年09月03日16时37分 作者:

唐明东委员:

  您提出的《传承村镇文化,助力乡村振兴》收悉,现答复如下:

  社区博物馆(村史馆)是为了更好地延续因新型城镇化建设、新农村建设、旧城改造、脱贫攻坚、避灾脱险、重大项目建设中被割裂的文化记忆,依托新型社区或村内空闲场所,通过人、物、图、史的展示,讲清历史、讲好故事,留住当地乡愁,满足居民精神文化的需要而新建的“文化展室”。陕西省文物局《关于社区博物馆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陕文物发〔2017〕93号)规定:社区博物馆要有60平方米以上的展厅、100件以上能够支撑陈列展览的藏品,文化资源和交通条件要较为优越。

  自2017年以来,在省文物局的大力支持下,安康累计争取资金200余万元,支持汉滨、石泉、汉阴、旬阳、平利条件较好的社区(村)改建第一批示范社区博物馆5个、第二批示范社区博物馆2个,一批以民俗文化、红色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为主题的社区博物馆(村史馆)正在新建。各社区博物馆(村史馆)均立足当地自然和人文资源禀赋,坚持主题性和原创性,采取“串珠”的方式,综合运用图片、实物、模型、多媒体等手段,科学设置镇情村史、乡风民俗、农事百工、名人志士、镇容村貌、主导产业、社会事业、未来展望等板块,脉络式展示镇村(街道、社区)过去、现在和未来,讲好当地故事,传播社会正能量,对传承地方优秀传统文化、增强地方文化自信,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社区博物馆(村史馆)建设中,也存在一些问题:达不到博物馆设立标准,无法申请成立一级法人单位;无日常运行经费和专业技术人员,对外开放困难等。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积极采纳您的建议,采取各项有效措施,加强市县区博物馆对社区博物馆(村史馆)业务指导和支持:一是采取国有博物馆与社区博物馆“结队帮扶”的形式,开展对社区博物馆在陈列展览、藏品借展、人员交流等方面帮扶,指导社区博物馆参照《博物馆条例》要求,科学有序开展各项工作;二是争取中省及当地政府资金扶持力度,制定社区博物馆奖励办法,让社区博物馆的发展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民生生活紧密结合,发挥真正作用;三是积极支持社区博物馆提升办馆规模和标准,达到标准博物馆设立条件,积极申请博物馆备案;四是主动对接乡村振兴有关部门,将社区博物馆(村史馆)纳入乡村振兴规划,加大项目建设和资金支持力度。

  感谢您对文化文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安康市文化和旅游广电局

                   2020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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