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文化和旅游广电局关于市四届人大七次会议第206号建议的复函
刘世元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文保经费不足及专业人才匮乏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文物保护经费
安康是中华文明的重要发祥地之一和丝绸之路的源点区域,具有丰厚的文化遗产。目前,全市共有不可移动文物4955处,占全省总数10%;县级以上文保单位1010处,占全省总数的28%;不可移动革命文物119处,占全省总数15.9%。全市文物不仅总量大,而且在全省比重大,文物保护工作量大面广、十分繁重。
近年来,中、省、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文物保护工作,不断加大文物项目建设和经费投入,2019年我市文物保护经费达到了2500余万元。其中,先后支持石泉县文物部门实施了禹王宫、江西会馆、鬼谷岭遗址、石泉汪氏民居、石泉储家民居保护维修工程,以及石泉博物馆陈列布展、安防消防等工程,累计资金达1000余万元,全县文物保护状况得到有效改善。但相对于文物总量,文物经费严重不足,特别是主要依靠中、省财政,地方配套滞后,一大批珍贵文物得不到必要的保护和维修,博物馆免费开放运转十分困难。疫情发生后,各级财政更加吃紧,2020年我市文物经费跌至900余万元,严重制约全市文物保护事业的发展。
2020年,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文物工作,同意设立市级文物保护专项经费并纳入财政预算,且召开了全市文物保护电视电话会议,我局也多次向财政部门专题行文和对接,但由于财政困难,至今文物经费未纳入财政预算。今年,我局再次向市政府专题上报《关于协调解决市级文物保护工作经费的请示》(安文旅广字〔2021〕51号),武文罡市长批示“请市财政局提出意见”,市级文物保护专项经费问题有望逐步得到解决。同时,我局代市政府办、市委办起草了《关于加强全市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实施方案》(即将印发),其中要求:“各级政府要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担’的原则,依法将文物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建立财政投入增长机制。探索社会力量参与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使用和运营管理,鼓励依法通过流转、征收等方式取得属于文物建筑的农民房屋及其宅基地使用权。”
二、关于文物人才队伍建设
由于各方面原因,目前我市文物机构设置与人员编制偏小,难以适应文物工作新的形势和要求,与承担的职责和任务十分不对等。据统计,全市文物系统共有博物馆7个、文物管理所8个,总编制104名;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11个,总编制129名。镇坪、岚皋文物管理所在本次机构改革中被撤销。
近年来,我局积极争取编制部门重视,加大文物管理机构建设,充实基本文物机构力量。特别是今年,我局抢抓省编委办、省文物局《关于加强市县文物管理机构建设的通知》(陕编办发〔2021〕85号)的政策机遇,争取市编委同意在十县区文化和旅游广电局加挂了“文物局”牌子。同时,我局认真落实省文物局《关于加强新时代陕西文物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采取举办培训班、继续教育、人才引进等方式,全力加强“文物考古人才、科技保护人才、传播利用人才、专业技能人才、综合管理人才”建设。目前,全系统高级职称达3人、中级职称达31人。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积极采纳您的建议,抓抢政策机遇,加大争取力度,进一步解决文物保护经费和人才队伍建设问题,为全市文物保护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感谢您对文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安康市文化和旅游广电局
2020年8月30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安康市文化和旅游广电局 (0915)3358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