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文化和旅游广电局关于政协安康市四届五次会议第284号提案的复函
杨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民宿产业扶持力度,促进新兴产业快速发展的提案收悉,结合我局工作职能,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安康旅游产业发展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旅游产业发展,按照全域旅游发展理念,以促进乡村振兴为目标,以培育乡村旅游产业为抓手,不断完善乡村旅游基础设施,丰富乡村旅游产品,优化乡村旅游环境,全面提升乡村旅游的发展质量和综合效益,乡村旅游已成为安康旅游的新亮点。
围绕乡村旅游民宿产业,近年来,我局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坚持规划引领。在安康市旅游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及《安康市全域旅游发展规划》《安康市乡村旅游发展规划》中,提出了鼓励各县区打造一批精品旅游民宿,目前全市已建成旅游民宿70余家,对发展乡村旅游新业态项目具有引领示范作用。二是加大项目扶持力度。近两年,通过策划申报乡村旅游民宿配套的旅游服务中心、旅游厕所、停车场等旅游公共服务设施项目,积极争取陕西省旅游专线资金补助项目2个,补助资金150万元。目前,我局正在指导各县区编报乡村旅游发展类项目,积极争取2022年省级旅游专项资金补助。三是组织培训学习。组织县区镇村旅游管理人员及部分乡村民民宿经营者参加中省文旅部门开展的乡村旅游培训班,重点从乡村振兴战略、精准扶贫政策、乡村旅游开发建设、乡村旅游经营管理、乡村旅游宣传营销、民宿建设运营等方面进行专业培训,并通过案例教学实地考察了浙江、桂林、成都、西安的乡村旅游民宿集群。四是拟出台《安康市旅游民宿发展指导意见》,目前已完成有关部门、专家的意见征求,仍在进一步修改完善。
随着安康大交通的不断改善和生态环境保护力度的不断强化,“绿水青山瓦房”的原生态乡村旅游环境为我市发展乡村旅游民宿奠定了坚实基础。下一步,围绕您提出的两点建议,结合民宿行业标准,将进一步支持各县区发展民宿产业,打造精品旅游民宿,助推乡村旅游产业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印发实施《安康市乡村旅游发展规划》,并按照规划抓好落实。不断培育壮大旅游民宿集群,引导现有的农家乐等乡村旅游经营户向民宿产品方面发展提升,统筹指导全市乡村旅游民宿产业发展。
二是尽快出台《安康市旅游民宿发展指导意见》,鼓励和引导各县区出台地方民宿管理办法和资金奖补政策,在产品等级认定、资金扶持上给予支持,撬动更多的社会资本投入乡村旅游民宿产业发展,激活乡村旅游市场经济,助力乡村振兴。
三是重点支持精品民宿项目建设。将有一定规模的民宿单体项目或旅游民宿集群项目纳入市级旅游重点项目,在项目规划布局、建设装修、技能培训、资金扶持等方面将予以重点支持,打造精品民宿样板示范项目。
四是加大旅游宣传力度。统筹整合旅游景区、旅游民宿、旅游购物等旅游产品资源,编排专题旅游线路,利用省内外旅游会展平台、大型旅游推介会、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体及电视报刊杂志等传统媒体,加大对我市旅游民宿的宣传推介力度,不断扩大其知名度和美誉度。
五是进一步提升旅游民宿从业人员服务技能。结合乡村旅游振兴等有关政策,组织市级、各县区不同层次的旅游人次培训工作,进一步规范旅游民宿建设标准和经营管理,提升从业人员服务水平和个人素养。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安康旅游的关心支持!
安康市文化和旅游广电局
2021年9月29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市文旅广电局3208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