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文化和旅游广电局关于市四届人大七次会议第188号建议的复函

时间:2021年10月10日11时14分 作者:

谢丰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划建设铁瓦殿景区、旅游公路、游步道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文化旅游发展的关心与支持!

  围绕您提出的规划建设铁瓦殿景区、旅游公路、游步道宝贵建议,结合我局职能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文物资源的保护和利用。铁瓦殿位于汉阴县平梁镇五爱村,雄踞凤凰山主峰之巅,南俯汉江,北望月河,四面临绝。始建于明万历二年(1574),是我市具有代表性的独立式明、清古建筑,2014 年被公布为第六批陕西省文物保护单位。我局将会同县文旅部门,严格按照铁瓦殿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划定的范围,切实加大文物资源的保护利用,按照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的有关要求,积极推动铁瓦殿有序开发。

  二是加大对外招商引资力度。协调市县文旅、招商等部门,整合凤堰古梯田、擂鼓台、铁瓦殿等优势资源,按照串点连线成片的发展思路,精心策划包装铁瓦殿文旅融合景区招商项目,切实加大对外推介和引资力度,积极引入市场主体开发建设铁瓦殿景区。

  三是积极协调基础设施建设。指导汉阴县文旅部门,策划包装文物保护项目,积极向上争取文物保护资金支持,加强铁瓦殿文物的修复、保护、利用;进一步协调市发改、交通部门,会同汉阴县政府及县级相关部门,将铁瓦殿外部道路交通建设纳入交通规划,编报项目,积极争取中省支持。

  最后,感谢您对文化旅游事业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也请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文旅发展。

安康市文化和旅游广电局  

2021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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