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文化和旅游广电局关于市四届人大七次会议第83号提案的复函
梅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推进“静音广场舞”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诚如您在建议中提到的,广场舞已经成为时下最受人们欢迎的运动健身方式,这项活动给不少舞者带来健康和快乐,但也带来高声贝扰民的问题。针对广场舞扰民问题,原国家体育总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广场舞健身活动的通知》,要求积极发挥各级体育部门服务全民健身的职能作用,推动广场舞健身活动健康发展。但从实施效果看,广场舞扰民问题并没有完全消除。作为文化旅游部门,肩负着以文化人的职责,如何从正面去引导文化社团,从而配合体育部门形成强大合力是我们着重要思考的问题。您在建议中关于建立静音广场舞的问题与我们现阶段解决该问题的思路不谋而合。上海、广州等城市静音广场舞的试行为全国提供了可借鉴的宝贵经验,得到了社会各界一致好评。静音广场舞是否推行成功,关键就在于参与者愿不愿意约束自己,愿不愿意将公共利益放在优先考虑的位置,愿不愿意坚持下去。下一步,文化旅游部门重点从正向激励引导的角度推进静音广场舞:一是强化文化社团引导,将广场舞扰民问题纳入该社团评优评先的考评范围,对造成广场舞扰民投诉,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文化社团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该年度评优评先资格。二是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力度,按照《安康市购买公共演出服务实施方案》要求,鼓励引导将公共利益优先考虑的优秀文化社团纳入政府购买演出范围,树立良好的主流价值导向。三是加强宣传推广,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平台等大力宣传正反两方面典型,通过持之不懈的引导,形成社会公德素养的不断提升。四是与相关职能部门协同发力,积极协调教育体育、环保、公安、创文办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能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强大合力,努力实现我们居住的城市越来越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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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文化和旅游广电局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