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关于公布《文物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试行)》《文物行政执法全过程记 录办法(试行)》《重大文物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的决定

时间:2021年11月22日10时19分 作者:
版权所有:安康市文化和旅游广电局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育才路113号 邮编:725000
电话:0915-3358100  邮箱:ankangguangdian@163.com  
备案编号:陕ICP备19009470号-2 网站标识码:6109000024

陕公网安备 6109020200007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