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建立全市文物保护与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时间:2021年10月26日15时56分 作者:文物科

  日前,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安康市文物保护与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决定建立全市文物保护与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旨在进一步树立保护文物也是政绩的科学理念,落实全省文物保护大会精神,强化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文物工作的机制,切实加强对文物保护与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推动全市文物保护事业高质量发展。

  《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联席会议主要职能,一是统筹全市文物保护与安全工作,研究制定加强文物保护和安全的政策措施,指导、督促、检查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二是研究、推动全市文物保护利用改革重大事项,以及重大文物保护利用和安全工程项目;三是协调、落实各相关部门的文物保护责任,解决文物保护和安全工作的重大问题,推动文物保护和安全工作与全市经济社会融合发展。

  《联席会议制度》规定了成员单位及职责,并明确联席会议由市委副书记、市长担任总召集人,分管副市长担任召集人,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发改委、市教体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文旅广电局(市文物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文旅广电局(市文物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文旅广电局(市文物局)主要负责人担任。

  《联席会议制度》还确定了议事制度,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由总召集人主持召开或委托召集人主持召开,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也可邀请其他部门参加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联席会议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各项具体工作的负责单位,由负责单位牵头组织推动,具体落实,相关成员单位协同配合。

  《联席会议制度》还要求各县(市、区)、开发区、示范区认真履行属地责任,根据文物保护和安全工作实际,参照该《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相应的文物保护与安全联席会议制度。

  原文链接:https://wh.ankang.gov.cn/Content-23191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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