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地考察点位测评标准:宾馆饭店

时间:2021年10月13日17时05分 作者:

宾馆饭店测评标准


  1.在显著位置展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公益宣传;运用多种形式宣传展示精神文明创建内容,显著位置展示行业规范。(公益广告有统一规划设计,内容、色调与周围的城市景观风貌相融合)

  2.环境绿化美化,卫生状况良好。垃圾定点投放、分类投放,有分类垃圾箱(桶)或垃圾分类投放点,垃圾房、箱(桶)完好、整洁;垃圾清运及时、分类收集,无积存垃圾、纸屑、烟蒂、污物现象。

  3.建筑物外立面整体干净、无大面积破损污损;无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现象;建(构)筑物及依附于建(构)筑物的玻璃幕墙、展板等安全牢固、完好无损;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牢固可靠;广告设施和招牌高度、大小符合标准。

  4.设有轮椅通道、扶手或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无障碍标识明显,设施管理、使用情况良好;对视力残疾人和听力残疾人提供信息无障碍服务。

  5.工作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无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突出问题,无庸懒散拖现象。

  6.餐厅餐桌上提供公筷或公勺;有“节俭养德”或“文明餐桌”或“光盘行动”或“反对浪费”的温馨提示。

  7.有明显禁烟标识,非吸烟区没有吸烟现象、无烟头。

  8.主要公共场所安装电子视频监控系统,并有明显标识。

  9.有符合标准的消防设施,无占用和堵塞消防通道现象。(消防栓、灭火器等设施齐备,并在有效期内。消防通道停车视为堵塞消防通道)

  10.公共卫生间设施干净,无明显异味。至少有1个方便残疾人、老年人、伤病人或孕妇儿童使用的带扶手的坐便器或蹲便器。

  11.机动车、非机动车有序规范停放;停车场设有无障碍停车位,无障碍标识明显;无停车乱收费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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