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被正式命名为第四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

时间:2021年08月10日18时15分 作者:公共服务科

  7月16日,文化和旅游部、财政部印发《关于公布第四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名单的通知》,确定将陕西省安康市等27个市(区、州)命名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要求第四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城市人民政府认真落实《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管理办法》,巩固提升创建成果,深化改革创新,示范引领我国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具体如下:





版权所有:安康市文化和旅游广电局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育才路113号 邮编:725000
电话:0915-3358100  邮箱:ankangguangdian@163.com  
备案编号:陕ICP备19009470号-2 网站标识码:6109000024

陕公网安备 6109020200007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