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西安丝绸之路国际旅游博览会安康展位特装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1西安丝绸之路国际旅游博览会安康展位特装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康市兴安中路44号君安大厦24楼(兴安公园斜对面)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7-2 09:30:00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XGT2021-AK-007
2、项目名称:2021西安丝绸之路国际旅游博览会安康展位特装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200,000.00元。
4、最高限价:
5、采购需求:2021西安丝绸之路国际旅游博览会安康展位特装服务,1项, 采购预算:200,000.00元。
项目概况:2021西安丝绸之路国际旅游博览会安康展位特装项目总体设计、物资采购、设备和展具租赁、展馆现场组装搭建施工与维护、提供桌椅及电脑、音响、饮水机设备等一切内容。
项目用途:2021西安丝绸之路国际旅游博览会安康展位特装服务。
6、合同履行期限:2021-7-3 00:00:00 至2021-7-19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以及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仅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3、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2018-2020年度)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6-22 09:00起至2021-6-28 17:00:00 止(节假日除外)。
地点:安康市兴安中路44号君安大厦24楼(兴安公园斜对面)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每套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21-7-2 09:30:00
地点:安康市兴安中路44号君安大厦24楼(兴安公园斜对面)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安康市文化和旅游广电局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育才路113号
联系人:刘主任
电话:0915-3200625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倩
电 话:0915-3189913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国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安康市兴安中路44号君安大厦24楼(兴安公园斜对面)
联系方式:0915-3189913
陕西国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