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电视台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
为切实解决制约安康电视台融媒事业发展的人才瓶颈问题,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安康电视台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编辑岗位高层次人才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新闻专业主任编辑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龄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5年4月7日至2003年4月6日期间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职称资格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详见《2021年安康电视台高层次人才招聘岗位一览表》(见附件)。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需要回避的;
5、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三、招聘原则和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安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http://www.ankang.gov.cn )、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ankang.gov.cn)、安康市文化和旅游广电局网( http://wh. ankang.gov.cn/ )发布公告。
(二)现场报名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持本人近期2寸免冠招聘3张,身份证、毕业证(含学信网学历认证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广播电视新闻采编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到指定地点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4月7日至2021年4月9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 安康市汉滨区江北大道新闻巷传媒大厦702室。联系电话: 0915--3215168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安康市文化和旅游广电局组织实施。报名结束后进行资格审查,同时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面试。报名人员提供的证件、材料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取消其面试、考察的资格。报名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意见。无同意报考意见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面试
面试由安康市文化和旅游广电局组织实施。面试的时间及有关要求在安康市文化和旅游广电局网站另行公告。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以专业理论知识为主,面试考官通过现场提问,面试人员现场作答的方式评定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计算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面试结束后,在安康市文化和旅游广电局网站及时公布应聘人员面试成绩。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安康市文化和旅游广电局安排部署。安康电视台高层次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面试成绩,按照与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体检时间、地点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安康市文化和旅游广电局网站公布。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纳入考察范围,考察工作由安康市文化和旅游广电局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为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和有无违法违纪行为等情况。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在安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安康市文化和旅游广电局网站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及拟聘人员姓名、出生年月、学历等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由安康市文化和旅游广电局将拟聘人员报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备案,审批通过后由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
新聘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不再办理派遣、调动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陕人发〔2006〕19号)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新聘人员需在安康电视台工作至退休,在此期间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不得从事与业务相关的任何兼职工作。
咨询电话:0915-3215168
监督电话:0915-3212252
安康电视台
高层次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31日
附件:
2021年安康电视台高层次人才招聘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