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文化和旅游广电局关于组织好抗击疫情文艺创作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0年02月01日10时51分 作者:政办科

各县区文旅局、市直系统各有关单位:

  近期以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蔓延,举国上下众志成城,奋力抗击。值此疫情防控关键时期,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文艺在宣传引导和激励鼓舞上的突出作用,助力打赢疫情防控战,现就组织好抗击疫情文艺作品创作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积极发动,精心组织,努力推出优秀主题作品

  当前,举国上下抗击疫情牵动着亿万人民的心。连日来,全市广大文艺工作者、爱好者以高度文化自觉、高昂的创作热情,创作了很多具有艺术性、接地气、易传播的文艺作品,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当前,要结合疫情发展走势和辖区文艺创作实际情况,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积极、有序组织广大文艺工作者用心用情开展文艺创作,创作更多优秀作品讴歌英雄,记录时代,弘扬正能量。

  要通过发出倡议、组织征文等形式,调动广大文艺工作者积极参与抗击疫情主题创作和宣传;认真研究制定抗击疫情文艺创作计划,针对疫情发展不同阶段,采取不同形式组织文艺创作活动;及时、主动提供权威、准确的信息和素材,跟踪重点作者,组织重点创作,力争推出一批艺术性和感染力俱佳的作品;及时掌握辖区内主题文艺创作情况,做好创作者和作品的收集上报工作,对辖区内优秀作品要及时收集报送市局艺术非遗科,市局将在“文化安康”微信公众号和市级融媒体平台开办“文化安康战‘疫’系列文艺作品”专栏,集中宣传推介。作品报送联系人:吴远军,联系电话15909175119,邮箱553883704@qq.com。

  二、遵守纪律,尊重科学,确保创作过程有序规范

  要引导广大文艺创作者尊重科学,率先模范履行公民义务,掌握防疫知识,遵守防疫规范和要求,遵守市县区防疫相关规定,在保护好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开展创作活动。疫情防控期间,为防止人群交叉传染,不提倡开展疫区一线实地采风和集中创作活动,杜绝大范围聚集和开展排练演出活动,确保文艺创作活动“只帮忙不添乱”。

  要引导广大文艺创作者始终坚持正确创作导向,紧扣疫情防范知识、中省市决策部署、疫情发展走势、疫情防控过程中的先进典型开展创作。要加强引导和管理,各县区文旅局要利用好自有微信公众号、融媒体传播平台等阵地资源,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在文艺作品的创作和传播过程中把好关口,特别要加强文艺作品网上传播的监督监控,及时掌握网络文艺作品传播动态,杜绝造谣、传谣文艺作品,对导向错误、信息偏差、艺术水准低下的作品要及时发现,及时撤销和纠正,避免误导群众,造成不良影响。

  三、丰富形式,注重实效,发挥文艺作品积极作用

  各县区要加强文艺创作活动组织,确保主题文艺创作在宣传防疫知识、动员科学应对、坚定必胜信心、凝聚干群力量、弘扬先进典型、传播社会正能量等方面发挥应有作用,为全市防疫工作作出应有贡献。

  要结合实际,创新活动组织形式。针对文学、书法、美术、戏剧、短视频等不同形式,以及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合理组织、创新开展线上征文、网上文艺演出等征集展示活动;要立足本地文化资源和文艺形式,打造特色文艺作品。特别是针对汉调二黄、紫阳民歌、弦子腔、道情、花鼓等非遗项目和传统艺术形式,要善于继承创新,“老树开新花”,创作为不同群体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特色作品;要积极利用现代科技手段,丰富表现形式。开展文艺作品网上合作、网上制作,提升文艺作品表现力,善于运用和宣传优秀文艺作品,通过平面媒体、农村应急广播、广播电视、互联网等传播手段,利用好微信、抖音等传播平台,提升优秀文艺作品传播力,使优秀文艺作品真正为打赢防疫战提供强大精神动力。


                                          安康市文化和旅游广电局

                                          2020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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