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51处文物保护单位入选陕西第一批革命文物名录

时间:2021年01月15日10时44分 作者:文物科

  近日,省文物局公布了陕西省第一批革命文物名录,共公布不可移动革命文物753处,安康市51处文物保护单位名列其中,其中,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1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2处,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28处。

  据了解,这次遴选范围原则上以第三次全国不可移动文物普查和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已确认的数据为主,遴选时间涵盖旧民主主义革命、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改革开放时期。陕西省文物局先后邀请省委宣传、党史部门召开专题会议或书面征求意见,讨论“名录”公布标准,对“名录”中不可移动文物逐条逐项进行筛选,及时向各市反馈情况,从保护级别、类型和保存现状等方面,对不可移动文物名录从历史、等级、地域等方面进行完善后认定公布。

  革命文物名录公布是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的基础性工作。第一批革命文物名单的公布,明确了革命文物对象,明晰了革命文物遴选标准,对于今后进一步做好革命文物排查、推动革命文物类文物保护单位对社会开放、不断提升革命文物保护管理利用水平具有重大意义。

  附件:陕西省第一批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名录(安康市).xlsx

版权所有:安康市文化和旅游广电局  办公地址:安康市汉滨区滨江大道1号建设大厦  邮编:725000
电话:0915-3358100  邮箱:ankangguangdian@163.com  
备案编号:陕ICP备19009470号-2 网站标识码:6109000024

陕公网安备 6109020200007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