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文化和旅游广电局关于安康市第五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评审结果的公示
时间:2020年11月19日15时06分 作者:艺术非遗科
为加强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建设,不断夯实非遗保护工作基础,提升保护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我局于2020年开展了第五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和认定工作。
根据申报程序,在各县区推荐申报的基础上,市局组织非遗专家组,对申报材料进行了评审,提出了安康市第五批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共计54人。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安康市文化和旅游广电局艺术非遗科书面实名反映。
公示期自11月19日起至11月28日。
联系地址:安康城区育才路113号市政府大楼421室
联系电话:0915-3358117
安康市文化和旅游广电局
2020年11月19日
安康市第五批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