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公文创发〔2018〕1号关于印发《安康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

时间:2018年09月25日17时25分 作者:公共文化科

各县(区)人民政府、安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恒口示范区(试验区)管委会:

  《安康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已经安康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落实,确保创建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附1:安康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目标责任考核办法.docx

  附2:县区2018年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目标责任考核指标.xlsx






安康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9月25日


版权所有:安康市文化和旅游广电局  办公地址:安康市汉滨区滨江大道1号建设大厦  邮编:725000
电话:0915-3358100  邮箱:ankangguangdian@163.com  
备案编号:陕ICP备19009470号-2 网站标识码:6109000024

陕公网安备 6109020200007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