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文化文物广电局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时间:2018年09月10日17时25分 作者:

 

安康市文化文物广电局

2017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文物博物、新闻出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全市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文物博物、新闻出版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和起草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负责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文物博物、新闻出版行政许可事项的许可、认定、验收、审核及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备案工作;指导县(市)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机构的行政审批工作;组织实施文化艺术、文物博物、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二)指导全市文化事业建设;推进全市公共文化服务;指导、管理全市社会文化事业;指导图书馆、文化馆、综合文化站事业建设和基层文化建设;指导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和古籍保护工作;负责文化事业建设专项资金(含政府购买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资金)的监管;

(三)组织拟定全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法规,统筹指导全市文化产业发展,指导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及重点项目建设,指导文化类会展、合作交流及对外贸易活动,推进文化产业信息化建设;

(四)综合管理全市文物、博物馆事业。负责文化遗产的推荐申报和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推荐申报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文化和博物馆的业务工作;负责全市考古工作,组织、协调文物保护和考古项目的实施;负责全市国家级、省级、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六)综合管理全市广播电影电视事业。组织实施广播电影电视重大工程;负责对全市广播电影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和业务的监管;负责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监管;指导对从事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制作机构的监管;负责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传输、监测和安全播出的监管;负责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和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接收监管;负责对电影发行、放映工作的指导和监管;

(七)综合管理全市新闻出版事业。负责监管全市出版活动(含互联网出版及手机书刊、文学);负责全市新闻出版单位行业管理;负责外地报刊社驻安记者站的监管,组织查处新闻违法活动;负责对从事出版活动的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组织实施对各类出版物的审读和选题的审核;负责全市印刷业、复制业的监管;负责全市著作权管理,调解著作权纠纷,组织查处全市重大著作权侵权案件;组织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

(八)指导、管理全市艺术创作、研究工作,规划、引导、扶持各门类艺术精品的创作及公共文化产品生产;组织、指导全市性重大文化活动;指导市级专业文艺院团建设;

(九)组织和管理对外文化交流工作;负责申报和组织实施全市对外文化交流计划和项目;

(十)统筹指导全市文化市场发展和管理,依法承办文化市场行政许可事项,对文化领域的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指导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

(十一)指导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文物博物、新闻出版、版权行业协会和文化类社会组织的业务活动;

(十二)指导、组织文化广电新闻出版行业的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系统内部人事制度改革,负责相关系列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管理工作;管理行业的教育培训工作;

(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扎实推进

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研究了《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召开了全市宣传贯彻《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动员培训会。市、县不同程度将公共文化服务保障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其中白河县、汉阴县、石泉县、汉滨区、旬阳县进行详细测算,投入额度较大。制定下发《镇、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验收标准》,具体量化了服务效能标准。市、县均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纳入目标责任考核体系。

大力推进中心城市“文化大本营”工程,“大舞台”“大展览”“大讲堂”“大培训”和全民阅读服务品牌效应显著,开展各类文化服务1200场次以上,服务群众400万人次以上。“文化安康”新媒体信息平台共发布微信、微博服务信息2460条,关注人数近2万人。中心城市“文化大本营”工程正在申报省级文化宣传思想工作创新示范项目。组织实施了“一村一月一场演出”送戏下乡工程,已经完成演出2200余场次,争取省文化厅惠民演出80场次。以“精品荟萃、歌舞汉江”为主题,4月中旬至5月中旬举办了“我要上龙舟节”县区特色文艺节目展演活动。各县区海选、复赛参演节目1100多个,参与演出1.2万余人,服务群众30万余人次;总决赛参演节目110多个,参与演出2000多人,6万余人次观看了演出,形成了好戏连台、观众如潮的文化活动景象,带动了集文艺演出、展览展示、讲座培训等于一体的“一县一品、一镇一活动”的开展。

完成了第六次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预计全市图书馆上等级10个、上等级率91%,文化馆上等级率91%,均超过省考指标上等级率80%要求;共新增图书藏量11.71万册,人均新增图书0.04册,全市超过省考指标人均新增图书0.02册标准。大力推进全民阅读,建设书香安康,我局连续两年获评全民阅读活动优秀组织单位。市图书馆、安康博物馆以及白河、石泉、紫阳、镇坪、平利6个县图书馆组建了理事会;旬阳县开展了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试点,并列为全省试点单位。

持续实施政府购买有线电视服务,全市已有九县以及汉滨区大河镇签订了政府购买有线电视公共文化服务协议,项目受益群众25.2万户,截止10月,已安装11.85万户。抓好“百县万村”应急广播示范工程,制定了《安康市“县万村示范工程”实施方案》,在全市9县1区建立了县级应急广播示范工程平台和121个村级平台。

截至目前,新建镇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470个,建成达标率21.28%,完成任务106%;万人拥有公共文化设施面积达到372.59㎡,完成任务106%;公共文化服务年度任务完成率达到100%。

(二)文化产业发展成效明显

积极培育“文化+”新业态,提请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落实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调查摸底的通知》,发展重点融合项目30个,全年文化及相关产业项目预计完成投资70亿元(上半年完成41.04亿元,同比增长69.6%),特别是文化休闲娱乐服务业和文化产品的辅助生产行业投资快速增长,为文化产业发展注入了新动力。全市在库规上文化企业营业性收入前三季度已达27.18亿元,全年预计可达30亿元,同比增长30%,超省上下达任务指标15个百分点。全年计划完成新增规上文化企业20家,已完成15家纳统入库申报工作,截至9月已获得国家统计局审核标识7家,11月份年度统计开网再申报10家,已完成各项申报准备工作(文化产业增加值是年度统计核算指标,2018年第四季度公布)。

(三)广播电视舆论引导积极主动

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发展大局,围绕十九大宣传氛围的营造,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开办专题栏目,精心筹划全市重大宣传活动,全面宣传报道了全市经济、政治、社会、法制、文化等各个领域的发展动态,特别是脱贫攻坚宣传、“追赶超越”的生动实践,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强化中、省台重点栏目的外宣发稿,抓好广播电视节目创优、评优,今年从198件广播电视作品中评选获奖作品89件,推荐32件作品参选陕西广播影视奖获奖,12件获奖。《汉水安康》入选第四批全国优秀纪录片,被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向全国推荐播映;《不老的紫阳民歌》《汉水安康》参加全国星光奖评选。

(四)文艺创作和文化交流活动再创佳绩

以推进“十强百优”文化人才扶持培养计划为契机,重点支持文艺创作精品17部,扶持个人和集体创作项目累计25个。省八艺节期间,新编排5台大戏参评参演,《街灯》《风雨赵家楼》获 “文华剧目奖”;新编排的4个优秀作品参加陕西省群星奖决赛,《汉江船夫曲》获“群星奖”;群舞《阳光下的翅膀》获第九届全省残疾人艺术汇演舞蹈类二等奖;电影《美丽的桑园坪》、专题片《秦巴汉水紫阳春》在央视播出。王关棣美术作品《正月里来是新年》入选“泾上丹青·全国中国画作品展”,《阳光灿烂的日子》入选第九届中国体育美术作品展。12件美术作品入围丝绸之路国际艺术节展览。对获得第七届文学艺术精品创作奖“艺术类文艺精品奖”的28个作者进行了表彰奖励。

坚持开放创新、突出特色,从5月中旬至6月上旬,成功举办了第十七届龙舟文化节,共举办10项大活动40项子活动,受到广泛关注和好评。首倡并于龙舟节期间组织实施“南水北调”中线城市文化联动活动“南水北调中线城市文化联动”活动,以“同饮一江清水·共建精神家园”为主题,6个省(市)的15个城市积极参与,举办了文化合作发展论坛、美术书法展览、特色文艺节目展演和龙舟节等四项活动,得到文化部、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公室的重视支持。

(五)文化遗产保护积极推进

加快“汉水人文生态博物馆群”建设项目建设,完成石泉蚕桑博物馆、汉阴沈氏家训展览馆、白河民俗博物馆(张氏民宅)改扩建工程。建成天一城市广场“文创民俗街区”、“陕西风情园”两个非遗保护基地,安康市汉滨区德东酒业有限公司、旬阳县百年商务有限责任公司、安康园丰民俗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等6个非遗保护示范单位,引进紫阳民歌、汉调二黄、皮影戏、剪纸、烙画、蜀河八大件、安康蒸面、紫阳蒸盆子、羊肉泡馍等传统饮食、手工技艺类非遗项目50余项。陕西风情园对外营业,引入传统手工技艺、餐饮等非遗项目30余项。

(六)文化市场管理持续发力

“扫黄打非”统揽文化市场管理工作,召开了全市“扫黄打非”工作会议和现场会,下发总方案和五大行动方案,组织了两次培训活动和一次集中行动。争取市委常委会研究扫黄打非工作,由市委办牵头组织了一次专项督查。按照双随机要求,组织全市执法人员不定期检查各类文化市场。协调市级“扫黄打非”成员单位积极履职,形成“扫黄打非”工作合力。全市139个镇和1626个行政村建立了“扫黄打非”办(工作站),汉滨区老城办进基层示范点申报为全国扫黄打非进基层示范点;开展了各类文化市场专项整治活动,查办各文化市场类案件30余件。按照省上统一安排,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正在加快推进。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决算和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决算,纳入本部门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决算单位共11个,包括:

序号

单位名称

1

安康市文化文物广电局(机关)

2

安康电视台

3

安康市人民广播电台

4

安康市电视转播台

5

安康市图书馆

6

安康市历史博物馆

7

安康市群众艺术馆

8

安康市藏一角博物馆

9

安康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10

安康市文化产业发展中心

11

安康市广播电视村村通技术服务中心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330人,其中行政编制29人、事业编制301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2人,财政补助人员289人);实有人员290人,其中行政28人、事业262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221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7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1156.54万元,较上年增长1985.3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新增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公车交通补助及正常调资晋档带来的人员经费增加等。

2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9944.39万元,比上年增长1377.02万元,原因同上。

2、本年收入构成情况

2017年本年收入合计11156.5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9165.59万元,占总收入的82%,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其他收入1990.95万元,是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占总收入的18%,主要是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文物局拨款。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7年本年支出合计9944.39万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4630.59万元,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占总支出的47%项目支出5313.80万元。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预算支出之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主要包括文化活动、文物保护、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保障支出,占总支出的53%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收9165.59万元比上年增加1933.81万元,较上年增长27%,主要原因新增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公车交通补助及正常调资晋档带来的人员经费增加等。

2017财政拨款支出7310.44万元,比上年增长832.59万元,原因同上。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财政拨款支出7310.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23.89万元,项目支出3886.53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包含教育支出27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7266.74万元(文化支出4580.14万元、文物支出658.24万元、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支出1576.94万元、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51.4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68万元、农林水支出5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23.8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965.51万元,公用经费支出458.38万元,按支出经济性质科目分:

1)人员经费支出2965.51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699.47万元(基本工资1264.79万元、津贴补贴176.56万元、奖金264.6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3.35万元、伙食补助费7.82万元、绩效工资655.6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76.1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0.59万元;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266.05万元(离休费7.85万元、退休费18.22万元、抚恤金15.08万元、生活补助23.69万元、医疗费9.99万元、奖励金0.98万元、住房公积金我172.88万元、购房补贴0.08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28万元);

2)公用经费支出458.38万元,包括商品服务支出458.26万元(办公费50.33万元、印刷费13.61万元、手续费0.38万元、水费3.81万元、电费45.04万元、邮电费20.61万元、物业管理费17.41万元、差旅费48.06万元、维修(护)费22.68万元、租赁费2.32万元、会议费4.16万元、培训费6.07万元、公务接待费14.63万元、专用材料费0.36万元、劳务费22.06万元、委托业务费23.10万元、工会经费26.26万元、福利费14.3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3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3.9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5.76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14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74.6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15.7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8.9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6.93万元)。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6年减少7.77万元,下降9%,其中: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5.96万元,下降2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减少1.81万元,下降3%,减少原因是严格贯彻执行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各项费用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2017年度,市文广系统下属单位安康人民广播电台购置便民应急广播维修车辆1辆,品牌江铃域虎,价值12万元;处置车辆2辆,分别为2002年购置的金杯面包车1辆,型号SY6480B2;2005年购置的雅阁小轿车1辆 ,型号HGT201。机关及下属单位年末公务用车实际保有量22辆。

公务接待费:2017年度公务接待累计266批次、2590人,经费总额15.7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1次,接待主要以龙舟节、文博会、艺术节、政府文艺精品奖等全市性大型活动接待及上级及省外相关部门项目考察、交流、调研等接待任务发生的费用。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

培训费支出10.66万元,比上年增加5.14万元,增长90%。主要是全市文广系统干部业务培训支出,包括办公室主任培训、以及公共文化、扫黄打非等业务培训支出。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

会议费支出19.95万元,比上年增加5万元,增长33%。主要是全市文广系统剧本研讨会、电视奖评选、龙舟节筹备、以及公共文化、扫黄打非等会议支出。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对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886.53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支出177.38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其中行政单位1户,支出171.53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97%;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户,支出5.85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3%;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比上年减少68.81万元 ,下降28%。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加强机关管理,严控各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为371.5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173.6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4.3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163.5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末,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2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2017年当年购置车辆1辆。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同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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