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文化文物广电局 关于召开2017年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对口交流协作暨执法业务培训会议和开展对口交流协作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文广旅游局、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按照《2014—2016年安康·金华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能力提升交流协作实施方案》和《2017—2020年安康·温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能力提升交流协作实施方案》,为认真总结安康·金华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能力提升三年对口交流工作经验,全面启动安康·温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能力提升三年对口交流工作,交流探讨新兴文化市场领域执法办案业务能力,决定召开2017年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对口交流协作暨执法业务培训会议,开展对口交流协作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口交流协作会议
1、会议时间:2017年5月24日18:00前报到,5月25日8:30—10:00开会。
2、会议地点:安康市明江国际酒店(滨江大道4 号,电话0915-8188888)四楼多功能厅。
3、参会人员:各县区文广旅游局分管领导,市、县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所有执法人员;金华和温州市、县(市、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和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机构负责人。
4、会议内容:总结安康·金华三年(2014—2016)对口交流工作,安排部署安康·温州三年(2017—2020)对口交流工作。
二、执法业务培训会议
1、培训时间:2017年5月24日18:00前报到,5月25日14:30—18:00和5月26日8:00—12:00培训。
2、培训地点:安康市明江国际酒店(滨江大道4 号,电话0915-8188888)四楼多功能厅。
3、参训人员:市、县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所有执法人员;金华和温州市、县(市、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业务骨干。
4、培训内容:《网络文化执法实务》、《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案卷评查办法、证据规则、档案管理》。
三、对口交流协作活动
1、时间:5月26日—27日,金华市、温州市对口交流人员随安康市参训人员分赴各对口县区开展交流协作工作。5月28日09:00—12:00,在龙舟文化园参加文化交流活动。
2、内容:深入各对口县区进行工作对接,建立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一对一”交流协作关系,围绕执法领域的难点和新兴文化市场执法工作等,共同商讨交流合作事宜。参加“第十七届中国安康汉江龙舟节”开幕式系列文化交流活动。
四、有关具体要求
1、各县区务必组织好所有执法人员按时参加总结培训会。培训人员报到时将《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培训证书》交由市执法支队统一记录培训情况。
2、各县区文广旅游局、执法大队要高度重视,积极主动与所对口单位交流人员进行沟通,共同商讨制定《2017—2020年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能力提升对口交流协作具体实施方案》,于6月10日前上报市文化文物广电局、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同时,要做好温州、金华协作交流人员的工作和食宿安排。
3、各县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要虚心接受对口协作交流人员的工作指导,主动学习请教。要陪同对口协作交流人员深入辖区各类文化市场进行检查,现场发现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执法监管指导。要将《培训人员报名表》于5月22日前通过“安康文化市场执法QQ群”上传安康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何小梅。
4、参加会议人员食宿由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统一安排,交通费自理。
联系人:何小梅 0915-3358121
特此通知。
附件:2017年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对口交流协作暨执法业务培训会议报名表
安康市文化文物广电局
2017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