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文化文物广电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年05月04日08时23分 作者:文广局
各县区文广旅游局,安康高新区教体局、恒口示范区社管局,市群艺馆:
镇、村(社区,包括100户以上移民安置社区,下同)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是“十三五”期间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点任务,是文化扶贫的主要措施之一,是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打通公共文化“最后一公里”的关键所在,也是省考市、市考县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重要指标。为进一步加强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按照市政府《关于印发<安康市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办发〔2016〕137 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建设规划。各县区(含安康高新区、恒口示范区,下同)要按照满足群众基本文化需求、镇村(社区)全覆盖的原则,从实际出发,摸清底子,制定和完善建设规划。规划要明确建设数量及名单、具体地点、建设内容、服务范围、人员配置、资金筹措方案、建成达标时间等。建设数量以现行镇、村(社区)区划编制和100户以上移民安置社区统计数据为准。严格按照一镇一村(社区)一中心建设要求,对于镇与社区、社区与村确需归并建设的,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公示建设地点、规模和内容等,无异议后,方可列入建设规划。建设规划要与整村脱贫规划相衔接,并于8月底前报送市文广局。
二、保证进度质量。今年省、市下达的建设任务是新建达标20%并开放运行,具体标准参照《陕西省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指导标准》和镇、村(社区)《验收标准》(附后)。由于各县区自然条件不同,在规模不降低、功能不缺位的前提下,按照科学、灵活、实效的原则,可以实行建筑设施与室外文体广场相分离,但必须保障开放运行效能。各县区要把握建设进度,把关建设质量,经得起核查,通得过验收。
三、加强资源统筹。要按照市政府《关于印发<安康市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办发〔2016〕137 号)文件精神,主动争取政府的支持,分解和落实建设责任,统筹相关资金、闲置设施和服务人员,形成建设和开放合力。
四、实行建档立卡。对已经建成达标的,按照一中心一档案的要求,进行建档立卡。从第二季度起,新建达标的,除报送建设名单外,还要报送档卡资料。没有档卡资料的,一律不列入建成达标名单。各县区要在5月10日前,对上报的第一季度建设达标的名单逐一进行核查核实,重新上报确实建成达标的名单和档卡资料;要在6月底前,对上报的2016年度建设达标的名单逐一进行核查核实,如有不达标的,要采取有力措施,尽快补缺补差,并报送建成达标名单和档卡资料,以备中、省抽查。
五、确保开放运行。要有效发挥镇文化站免费开放和村级文化建设专项资金的作用,争取财政配套资金。要落实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的专兼职人员,加强绩效管理。要建立市、县级文化业务人员包联工作机制,围绕群众基本文化需求,指导镇、村(社区)文化服务中心开展公共文化服务,提高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效能,严防建成后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空壳化”。
六、严格核查验收。由市群艺馆负责做好全市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验收工作,在7月底前,对各县区上报的2016年及2017年上半年建成达标的进行复查验收;在12月15日前,对上报的2017年下半年建成达标的进行验收,并对验收结果的真实性负责,对上报虚假数据、建设不达标而认定达标的,将负连带责任。市文广局将建立暗访式抽查核实常态工作机制,不定期深入基层核实建设情况,并将进度和质量完成情况纳入季度点评重点事项,年终进行考核评比。
七、按时报送资料。按照省、市追赶超越考核点评的要求,要逐月逐季度上报完成进度。每月3日前,报送上月完成数量及名单,每季度首月3日前报送季度汇总数量、名单及档卡资料。
安康高新区和恒口示范区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已经纳入市考“两区”公共文化服务指标范围,请“两区”比照县区建设达标要求,做好规划、建设、建档立卡、开放运行、资料报送和备查迎考工作。
联系人:马旭 电话:3358108 邮箱:327911829@qq.com
附1:安康市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达标信息表(镇级)
附2:安康市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达标信息表(村、社区级)
附3:安康市镇(街道)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文化站)建设标准及验收评分表
附4:安康市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验收标准及验收评分表
镇、村(社区,包括100户以上移民安置社区,下同)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是“十三五”期间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点任务,是文化扶贫的主要措施之一,是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打通公共文化“最后一公里”的关键所在,也是省考市、市考县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重要指标。为进一步加强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按照市政府《关于印发<安康市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办发〔2016〕137 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建设规划。各县区(含安康高新区、恒口示范区,下同)要按照满足群众基本文化需求、镇村(社区)全覆盖的原则,从实际出发,摸清底子,制定和完善建设规划。规划要明确建设数量及名单、具体地点、建设内容、服务范围、人员配置、资金筹措方案、建成达标时间等。建设数量以现行镇、村(社区)区划编制和100户以上移民安置社区统计数据为准。严格按照一镇一村(社区)一中心建设要求,对于镇与社区、社区与村确需归并建设的,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公示建设地点、规模和内容等,无异议后,方可列入建设规划。建设规划要与整村脱贫规划相衔接,并于8月底前报送市文广局。
二、保证进度质量。今年省、市下达的建设任务是新建达标20%并开放运行,具体标准参照《陕西省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指导标准》和镇、村(社区)《验收标准》(附后)。由于各县区自然条件不同,在规模不降低、功能不缺位的前提下,按照科学、灵活、实效的原则,可以实行建筑设施与室外文体广场相分离,但必须保障开放运行效能。各县区要把握建设进度,把关建设质量,经得起核查,通得过验收。
三、加强资源统筹。要按照市政府《关于印发<安康市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办发〔2016〕137 号)文件精神,主动争取政府的支持,分解和落实建设责任,统筹相关资金、闲置设施和服务人员,形成建设和开放合力。
四、实行建档立卡。对已经建成达标的,按照一中心一档案的要求,进行建档立卡。从第二季度起,新建达标的,除报送建设名单外,还要报送档卡资料。没有档卡资料的,一律不列入建成达标名单。各县区要在5月10日前,对上报的第一季度建设达标的名单逐一进行核查核实,重新上报确实建成达标的名单和档卡资料;要在6月底前,对上报的2016年度建设达标的名单逐一进行核查核实,如有不达标的,要采取有力措施,尽快补缺补差,并报送建成达标名单和档卡资料,以备中、省抽查。
五、确保开放运行。要有效发挥镇文化站免费开放和村级文化建设专项资金的作用,争取财政配套资金。要落实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的专兼职人员,加强绩效管理。要建立市、县级文化业务人员包联工作机制,围绕群众基本文化需求,指导镇、村(社区)文化服务中心开展公共文化服务,提高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效能,严防建成后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空壳化”。
六、严格核查验收。由市群艺馆负责做好全市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验收工作,在7月底前,对各县区上报的2016年及2017年上半年建成达标的进行复查验收;在12月15日前,对上报的2017年下半年建成达标的进行验收,并对验收结果的真实性负责,对上报虚假数据、建设不达标而认定达标的,将负连带责任。市文广局将建立暗访式抽查核实常态工作机制,不定期深入基层核实建设情况,并将进度和质量完成情况纳入季度点评重点事项,年终进行考核评比。
七、按时报送资料。按照省、市追赶超越考核点评的要求,要逐月逐季度上报完成进度。每月3日前,报送上月完成数量及名单,每季度首月3日前报送季度汇总数量、名单及档卡资料。
安康高新区和恒口示范区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已经纳入市考“两区”公共文化服务指标范围,请“两区”比照县区建设达标要求,做好规划、建设、建档立卡、开放运行、资料报送和备查迎考工作。
联系人:马旭 电话:3358108 邮箱:327911829@qq.com
附1:安康市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达标信息表(镇级)
附2:安康市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达标信息表(村、社区级)
附3:安康市镇(街道)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文化站)建设标准及验收评分表
附4:安康市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验收标准及验收评分表
注:附件请在(网上办事)—(表格资料)下载